对种粮农民来讲,每年的粮食补贴都是很重要的一个增收项,毕竟一方面能增加种植粮食的利润,另一方面补贴的力度大小也能从某些方面反映出来粮食的后期市场状况。当前种粮农民增收困难,所以从2004年开始,为了让农民增收,让种粮农民提高积极性,对于农民个人、农场职工,以及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的补贴。

对种粮农民,原则上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补贴的发放有两种方式,一个是直接发放现金,一个是通过“一卡通”或者“一折通”的方式。

每年的发放时间一般都在夏季的6-7月,不过因为各地政策不一致,最晚的也会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因为今年不少国家和地区因为蝗虫或者其他灾害,产生了粮食危机,所以今年的粮食种植补贴很可能会加大。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的通知》中,就涉及到了黑龙江省2020年的粮食补贴问题,和往年不同,今年的提法是:黑龙江省财政有限考虑粮食补贴发放,并且目前正在发放中,有些农民可能已经拿到了这笔补贴款。

依旧以东北为例,今年的粮食补贴有所变化,在黑龙江,2020年的玉米补贴标准提高了,大豆的每亩补贴比玉米高200元。在辽宁,2020年的补贴也比去年要高,不过标准全省各地不统一。但今年已经下发的农业补贴总额是41.5亿元,比去年要多。在吉林,2020年的补贴金额将会和去年保持相对平稳的水平。总体来讲,具体的补贴标准和生产者补贴资金的总额,玉米、大豆、水稻合法的种植面积测算相关,由于地域不同,品种不同,补贴额也有差异。

粮食补贴的对象是粮食的实际种植者,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耕种的土地是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或者托管等形式流转的土地,并且在流转合同中明确补贴归流出方的,也能享受到粮食补贴。

那有没有人拿不到粮食直补呢?以下5种情况的人就拿不到粮食直补。

第一,拥有承包地超过3年及3年以上没有使用,且没办理流转的农民。

第二,利用承包地从事的是和粮食生产无关活动的农民。

第三,没有经过同意,属于私自开荒的农民。

第四,常年撂荒、抛荒、弃耕,不管理自己承包地的农民。

第五,土地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并且不能作为耕地使用的,是不能够领取到土地生产补贴的。

从根本上说,粮食补贴的目的,就是促进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还有增加农民收入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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