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首先是執法部門,領導幹部以身作則,率先垂範。黨中央號召我們領導幹部: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就是這樣在6月2日當天,大連市金普新區城建局局長方其幟帶領一百多號城管及安保人員圍攻我家院落內房屋進行強制性暴力拆除,起因僅僅是“因鄰居投訴後被認定的違建”,方其幟明知道我是被鄰居惡意投訴,訛詐威脅爲主要目地,其鄰居還揚言:“不給錢就找人給你投訴到拆”(有微信聊天證據圖片)。方其幟局長在明知情下還命令手下主管的城管負責人強行暴力拆除,並聲稱:“誰投訴我們就處理誰,否則不管?”(有主管領導錄音爲證)更離奇的是:我所居住的小區,總居住有2400多戶,他們所認爲的違建就有近900戶,當日動用如此龐大的人力物力只爲了拆除我一家違建。

典型的“誰給錢多就保護誰的架勢,儼然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目無王法的態度。目前,在方其幟所主管的金普新區,違建成風,各種佔用公共綠地和沒有手續的別墅遍地開花,作爲主管領導,並沒有任何監管和治理,更甚金石灘所有別墅區都有各種形勢的違建,其中有“碧桂園、納帕溪谷、魯能、保億、波爾多莊園,當地開發商和物業都有目共睹。給錢就可以加蓋,這是當地城管默認不成文的規矩。

如果當地城管不是保護傘,執法怎麼會因人而異呢,國家憲法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爲什麼要是單獨拿各別人“開刀”,顯然是不合乎我國國情的。城管爲何不能一視同仁,並未觸動其他違建人的一根毫毛。城管不敢堂而皇之,大張旗鼓地公開執法,制止衆多人羣的所謂違建行爲的本身,若是隻爲了個別人利益弄虛作假,敷衍塞責,損壞人民羣衆根本利益,這樣的領導幹部,需要受到我們黨政機關的嚴查,嚴辦,淨化我們國公務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不良作風,是我們每個公民最基本權益。

此事件帶來不良的社會穩定是關鍵,黨政機關的威嚴和公正公開性,何去何從。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規定:加強對權力配置運行的制約監督,保證公權力不被濫用,應該是國家治理關鍵的環節之一。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加強對國家公職從員監督的全覆蓋已是大勢所趨。當地城管的離奇執法,執法分彼此的亂象,必然得到遏制。請有關部門介入調查,由此揭露、淨化、營造良好的城管執法環境,爲此我最後強調:“其實自己的利益得失無關緊要,而關係是當地的政治生態環境是否能從根本上得到治理,無疑是我們老百姓的命運所繫。

以上所訴真實有效,我願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當事人:範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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