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但從字面上理解,就是負責城市管理的部門,正是名稱其實是城市管理局,對於城市形象的樹立負責。具體的職責我也搞不清楚,城管給我的印象就是查處小商小販,對於推着三輪擺地攤以及商戶戶外經營的管理工作。英國《泰晤士報》曾經解釋城管爲:中國地方執法者,在執行任務過程中常常會捲入一些公衆衝突事件!似乎特指中國獨有。

因爲城管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大多都是僱傭的“臨時工”,也就是沒有正式的編制,在以往常常傳出城管執法人員與小勺小販爆發衝突的新聞,導致城管的名聲一直不好,甚至有的城管隊員的孩子覺得丟人(這不是虛言,報道過,在湖北武漢)而不願意去上學。對於那些無證經營的推車小販來說,城管與土匪無異。掀攤子、扣押車輛那的確也是不是吹出來,我就親眼見過很多次,我的姥姥就親身經歷過(喊着名字還把三輪車掀翻溝裏,掀車子的人是我姥姥老家村裏的,後來賠禮道歉的,那是一大堆嘻哈事情)。

這種現象基本上絕跡了吧?

然而,執法歸執法,人民要生存,城管工作也要做,那怎麼辦呢?這是兩難的事情,因爲中國發展實在很不均衡,即便是在一二線城市,在火車站周邊以及城鄉結合地區,總是有那麼些小商小販推着車子轉悠,買點水果、烤個紅薯、攤個煎餅等等吧。跟周邊的環境總是讓人感覺格格不入。然而,這就是很多底層人民的生存方式,也是城管部門最爲頭疼的問題。

對於在城市生活的人民來說,佔道經營也着實讓人討厭。先不說環境,但就是阻礙交通就很影響生活,在曾經就是菜市場一類的拆遷區,佔道經營特別嚴重。城管執法人員面臨着上面的壓力,要努力創建文明城市,於是對於小商小販要嚴厲驅除,而很多小商小販爲了生存還是要與城管人員躲貓貓。文明的代價不能犧牲民生從而激化矛盾。在2007年左右,徐州銅山區的做法就很好。整理出一處地方讓小商小販免費經營,不收取費用,還能解決佔道經營導致的交通擁堵。

隨着城管執法人員與小商小販矛盾的激化,這些事情也逐漸地擺上了檯面,多數聲音還是傾向於小商小販的,因爲他們是弱勢羣體,同情弱者是我們民族固有的傳統。城管執法人員也不再過於訴諸於暴力,小商小販也不再那麼提心吊膽經營。說小商小販不提心吊膽,那是假的。畢竟城管執法人員還是常常沒收經營車輛的。

現在都這樣了

就在昨天,我去買菜,一個賣草莓的大姐上了個廁所,剛回來,三輪車就被城管拖走了,只是草莓等物還是沒有被倒掉或者沒收。而今天早晨,不少小商戶還是習慣性地把東西擺出門外,於是乎一輛城管車沿路宣講:跟你們說多少遍了,不叫擺出來,不叫擺出來,咋就是不聽呢?你們不容易,我們比你們還難嘞。幾句話,喊得我笑出聲來。我喫着早餐,跟老闆閒聊,我說現在城管部門人性化多了,還常常搬東西嗎?他說,有時候還是會搬的,但不像以前那樣跟土匪一樣了。有時候,上面來檢查什麼的,他們也會沿街吆喝吆喝。

我回頭想想:城管!城管!工作也難管!但是,還是和諧了許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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