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相戀了,想生活在一起,該不該結婚,名正言順,在一起,去民政局領結婚證,這是正途,是最好的選擇。

然而,真的領證了,麻煩事也多,兩個人真的做夫妻了,彼此給了彼此名分,一本紅本本會給人以底氣,能名正言順讓“第三者”遠一點,能夠名正言順“管着”對方,哪怕偶爾越界,看看對方的手機,偷窺對方的隱私,使用對方的血汗錢,這也是被允許的,也是理所應當的。

然而,有了紅本本之後,也會有很多煩惱,如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任,不管男人,還是女人,都會有很多負擔,這會束縛他們愛自由的思想,也會束縛他們愛自由的手腳,在婚姻中,婚姻道義會強迫你不得不負責任,會讓你失去部分“自由”,這會讓你感到不適。

於是,有人拒絕結婚,選擇獨身,或做“不婚族”,他看重個人情愫,追求兩情相悅,卻不用情感去綁架對方,讓對方對自己負責任,即便是“結婚”,最好也是“合約式婚姻”,讓婚姻有一個期限,誰也把自己和對方捆綁在一起一輩子,合約到期了,過的不爽,就不續約了,從此一別兩寬,彼此放過。

那麼,相愛的人,該不該領結婚證?這可能是我聽過最好的答案:“婚姻制度沒有問題,只是結婚之人態度有問題,結婚證書雖然是一張紙,但它卻凝聚着法律、道德甚至社會的力量教育相愛之人要尊重愛情。”

不負責,那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輕。”

在生活中,我們是如何陷入迷茫與孤獨的?一個人缺乏信仰,沒有使命感,自然會迷茫,一個人,看重自己,不重視別人,不懂得與他人建立牢不可破的親密關係,自然會孤獨。

一個人,不願意負責任,做一個無信仰,無使命感,不願意被感情束縛的人,看上去很瀟灑,很自由,其實,那是他生命不能承受之輕。

一個人,肩上沒有擔子,走起路來,總是輕飄飄的,看上去瀟灑,實際上,內心常會感覺到空虛,“餘閒”越多,越會覺得生活乏味,即便給自己找點事做,也會緩解不了內心的孤獨感。

不領證,名不正言不順,沒保障。

在感情中,兩個人彼此相愛,卻沒有領證,在一起,是名不正,言不順的,在對方選擇和別的異性在一起,旁人也是不方便發表意見的,也很難用道德指責對方,尤其是對方和別的異性領證了,自己反而會成爲被指責的對象,這也太沒有保障的。

若是有人打着“相信我,就不領證,給彼此充分自由”的幌子和你談情說愛,多半說明他不想對你負責任,他只是“留一手”,好隨時撤退。

其實,領證,看上去是對兩個人的一種束縛,實際上,是在教導二人學會尊重愛情,用正確的態度去戀愛。

愛自由,要相互尊重,相互體諒。

在生活中,一個人若是不願擔負責任,盲目追求自己,看上去,是合理的訴求,其實是一種非愛的自私行爲。

如對方和你談情說愛,卻不願意和你領證結婚,並要求你尊重他,體諒他,這會讓你的人生懸而未決,也是對你的最大不尊重。他之所以不願意結婚,是因爲他專注與“享樂”、“享受人生”,但你得學會預測未來可能發生懂的所有事情,只有這樣,你的人生纔會變得清晰,不讓未來的可能性給你帶來緊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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