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很多人對於離婚的程序不瞭解,哪怕是在百度上查詢的結果,也不見得是盡善盡美,甚至錯誤百出,誤導大衆,害人害己。所以有了這一系列文章,這個系列叫做《離婚自助完全手冊》,對於簡單的離婚案件,通過看完這些文章,可以順利地完成自己的離婚。當然,對於疑難複雜的離婚案件,僅靠一己之力無法完成的,還是要找專業的人士協助處理。

這段婚姻是否要真的離這個問題一定要想清楚,因爲有的人在一氣之下火急火燎的就要離婚,折騰沒一會兒,想了想自己的孩子還有家裏的老人以及工作情況,最後決定不離了。

2.離婚的途徑有多種

一、《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了雙方自願離婚的程序,即雙方自願離婚的前提下,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發給離婚證。

二、《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了離婚訴訟,雙方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兩種離婚途徑都是取決於雙方是否同意離婚,雙方要是都同意的話適用於第一種,只有一方同意的話適用於第二種。

3.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

需要出具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離婚訴訟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出要出具以下材料:(1)原被告身份證明;(2)起訴狀(貳份);(3)證據清單(二份);(4)證據複印件(貳份),證據包括:雙方存在婚姻關係的證據(結婚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孩子撫養權撫養費的證據、夫妻共同財產及共同債務的證據,其他涉及家暴,婚外情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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