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使用一处宅基地,再申请第二处的不予批准,这就是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规定。家里人多,房子不够住,想再建一套房子居住的想法很好,不过需要两步程序:

第一步,分户。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是可以申请分户的,或者夫妻离婚也可以分户。

第二步,申请宅基地。分户之后,再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如果申请获批,就可以使用新申请的宅基地来建房。

分户之后,除了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之外,也可以通过购买同村其他村民的房屋,或者转让其他村民宅基地的方式获得宅基地。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将房屋购买过来,或者转让过来宅基地之后,要立即办理过户手续,将产权办理在自己的名下,以防以后因产权存在争议而发生纠纷。

如果在已有一处宅基地的前提下,不经过批准就在另一处土地上建房,会被认定为非法占地,所建的房屋会被拆除。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注意,如果家庭人口多,现有房子不够居住,想要再申请一处宅基地来建房的话,必须先分户,分户之后再申请宅基地来建房,不能户没分就去建房,这是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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