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貓哥

來源| 大貓財經

01

2019年的7月1日,警方在上海的一個五星酒店裏抓捕了王振華,他是大地產商新城控股的大老闆。

警方的行動源自於一位母親的報警。

此前徐州人周燕芬帶着兩個幼女來到上海,一個9歲,一個12歲,周燕芬對女童的父母說是帶孩子去迪士尼玩,但實際上,她是給王振華物色幼女的掮客。

王振華當天在酒店對9歲女童實施了犯罪,事後給了周燕芬1萬塊。被猥褻的女童事後向母親哭訴,母親趕到上海報案,於是有了開始的一幕。

法醫給女孩驗傷,9歲女童陰道有撕裂傷,構成輕傷。

警方抓捕了王振華,輿論譁然,事情太過惡劣,爲我們的文化和法律不容。

新城控股立刻行動,開始對王振華作切割處理。一度被傳和父親不睦的少東家王曉松回公司掌舵,沒多久就發出一份強烈聲明:

“社會公義,是人類能夠共生髮展的底線。任何人觸犯了它,都必須受到懲罰。我們和社會公衆一樣,認爲未成年人是社會的未來,任何觸犯未成年人的行爲都必須接受法律的懲罰。新城將全力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對此事的處置。我們相信司法會給予受害人以及受害家庭以及社會公衆一個公正的結論。”

看起來要大義滅親,但也有人說這是一種精心策劃的伎倆,包括父子不睦的傳聞,都是要確保新城集團在這次強烈的“地震”中能全身而退。很快,新城控股的官網上關於王振華的所有新聞和圖片都被刪除了。

02

時隔11個月,王振華案件6月16日在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6月17日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

這個結果怎麼樣?我們可以看兩個反應:

一個是上市公司的反應,資本市場對結果似乎早有樂觀的預測。

從6月16日到6月18日,新城集團旗下的三家上市公司全部上漲,新城控股上漲2.9%,新城發展上漲5.9%,新城悅服務上漲5.9%,大家用錢投票,慶祝這家公司“渡劫”成功。

另一個反應則不同,互聯網上、社交平臺上,那些關注此案的人絕大多數都認爲——處罰太輕了。

他們有的認爲應該化學閹割,有的說在國外這會判幾十年的監禁,有的希望牢裏的兄弟對王振華多多關照,也有很多人質疑判罰的結果爲什麼不是五年以上?

法院解釋說,“經法院查明,被告人王振華的行爲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但其不屬於在公共場所當衆實施犯罪,也不具有其他惡劣情節”。

受害女童的代理律師計時俊質問,“對一位9歲的小女孩實施猥褻,造成她的身體受到嚴重傷害,並構成輕傷二級,這怎麼能叫沒有’其他惡劣情節’呢?”

可惜這樣的辯護詞沒有被採納。而受害人一方覺得寒心的還有一件事,“就判了五年,也沒有任何賠償。王振華寧願花幾百萬請大律師,也不願意給受害人賠償安撫。”

當然,這只是一種情緒,因爲沒有附帶民事賠償,王振華確實也不需要多此一舉。他只關心自己到底要喫多久的牢飯。

還有一件事情也很能安慰他,在他遇事的這11個月裏,地產大環境緊張,他實控的新城集團風雨飄搖,一度很多人以爲搞不好就會破產,金融機構紛紛持幣坐觀,怎奈兒子能幹,上任伊始就開始去各種機構拜碼頭,一度停貸的機構在去年底紛紛開了口子,公司股價不斷上揚,目前只略遜於出事之前。

據《2020新財富500富人榜》統計,被捕後的王振華財富依舊在不斷上漲,目前王氏父子身價491.2億,比“出事”前增加了88%。

03

當然,以這種財力,一定會花很多錢請律師。

王振華聘請的律師這幾天很活躍,尤其是陳有西,他代理過一些大案,比如李莊案、顧雛軍案,但他的爭議也不小,他在社交媒體的種種言論爲很多人不齒。

在x乎上有專門的話題“陳有西這人怎麼樣”,高贊答案基本可以的結論都是這樣的:

可能這些評價有失偏頗,但陳有西代理費昂貴人所共知,據說王振華此次律師費花了幾百萬,而他的律師們也一致判定給他作“無罪辯護”。

判決結果出來後,王振華顯然是不滿意的,陳有西通過社交平臺發佈聲明稱“王振華沒有翻供”:“從偵查階段,檢察階段,法院階段,他的供述穩定一致,否定自己進行了對幼女的猥褻行爲。他進出房間前後時間只有13分鐘,有酒店錄像證據。有效可能作案時間5分鐘。他從無戀童癖和性虐待取向,公安外圍偵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他堅稱自己沒有猥褻本案女孩。”

而《棱鏡》獲得的一個說法是,王振華雖有嫖娼行爲,但明確對幼女有防範意識,知道國家法律底線,堅決不能碰幼女。故其接受(牽線人)周燕某主動邀請對成年女性進行嫖宿的行爲,可以受到治安處罰。

這就又回到一個老話題,以前有一個罪名叫“嫖宿幼女”,很多人對幼女實施犯罪,但謊稱不知對方是幼女,藉此逃脫嚴懲,只承認嫖宿,不承認強姦,反而給女孩扣上“性交易”的帽子,2015年這個罪名被廢除,姦淫幼女歸入強姦罪一列。

王振華的律師當然清楚這其中的門道,所以王振華只承認摟摟抱抱,最後按“猥褻兒童”的罪名被判刑。

這還遠不是最終的結局。

很多人還在感嘆王振華可能坐不了幾年牢就會被放出來,但事情的進展出乎他們意料,昨天,陳有西告訴大家:

王振華已經明確提起上訴。

請求二審判決他無罪。

核心理由有二:

● 一是他堅稱自己沒有猥褻本案女孩;

● 二是北京的兩家司法鑑定機構,七位國內權威的法醫專家,婦科專家,DNA專家,對上海的門診記錄和司法鑑定意見,進行了書證審查和專家論證,得出了相反的結論,不支持上海鑑定當中所說的被害人新鮮傷痕、陰道撕裂傷、二級輕傷的結論。且上海的鑑定機構,違反了全國人大的規定,沒有對外鑑定資格。

能說什麼呢?等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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