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鄂爾多斯一男子持玩具手槍搶劫金店,一審被判12年6個月)

據人民法院報消息,2019年12月26日9時30分許,內蒙古自治區達拉特旗樹林召鎮某金店發生一起搶劫案,被告人劉某手持一把斧頭及玩具手槍進入該金店後持槍恐嚇店員並用斧頭砸爛展櫃玻璃搶走4個金手鐲、4條金手鍊。被搶8件金首飾共計價值人民幣104551元。2019年12月31日,公安民警在錫林浩特市將被告人劉某抓獲。2020年1月8日,公安機關將扣押在案的8件黃金首飾發還被害人某金店。

6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鄂爾多斯一男子持玩具手槍搶劫金店 一審被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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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嘉悅 本文來源:紅星新聞 責任編輯:杜嘉悅_NK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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