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帶一堆app的目的很簡單,就是爲了推廣那些app給用戶,這個推廣費也是手機廠商利益的一部分。在工信部出臺手機預裝應用相關規定之前,很多應用都被直接的預裝在系統固件裏,真的是噁心至極,不Root無法卸載。

以國內的廠商來說,除了微信之外,幾乎主流的市場應用都給你預裝上了。哪管你是否需要呢?一臺新手機,預裝應用平鋪開來,可能整整兩頁都放不下。

事實上,像一些互聯網手機公司,本來硬件利潤就不高,通過自帶其他廠商的APP可以收取該廠商的推廣費用,提升手機的利潤。

常用的軟件無需預裝。像微信,支付寶,作爲必備軟件,大家都會自行安裝,無需大力去開拓客戶羣,無需出場自帶。剩下的軟件基本上都是不常用的,所以會出現90%用不上的情況。

實際來講,捆綁到新手機裏的系統裏也是app推廣的一大手段。這種手段好處是比較直接,強加給用戶,缺點是需要支付手機品牌商廣告費。可以說,這種情況是雙贏的,app運營商得到了知名度,手機運營商增加了收入等同於降低了成本。

很明確的說,可以刪掉自帶的系統軟件,但是,如果是安卓手機,那麼需要你自行尋找Root方法,獲取Root權限,就能刪除系統軟件了。如果是蘋果手機,那麼需要去越獄,越獄之後去獲取插件,那樣也能刪掉。

那麼,大家究竟怎麼看待手機出廠自帶的APP呢?歡迎留言評論,說出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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