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由上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臨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鬍竑受賄一案,在上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上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孫勇出庭支持公訴,上城區人民法院院長葉青擔任審判長。被告人親屬及社會羣衆30餘人旁聽了庭審。

檢察機關指控

2006年以來,被告人胡竑利用擔任臨安市副市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等職務的便利,爲他人在土地出讓、土地性質變更、入股公司等事務中謀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檢察長法庭教育

本案中的被告人胡竑,1992年從一名基層公務員幹起,短短十餘年就被提拔至臨安市的副市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但胡竑不僅不珍惜,反而心態隨着地位的升遷快速轉變,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利當成了謀取私利的工具,在腐敗的道路上變本加厲,越行越遠。2011年其因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賄賂等違紀錯誤被處分後仍未警醒、悔改,仍不收手。從曾經有爲的幹部,到今天庭上的被告人,胡竑大起大落的人生,不僅令人痛惜,背後的原因發人深思。

一是未以敬畏之心對待權力,喪失爲政之德。作爲一名黨員領導幹部,胡竑在任職期間未能恪守政德,對權力缺乏敬畏。面對請託人的利誘,手中權力被其用作爲請託人謀利的有力工具。其肆意使用公權力的背後是公共利益的巨大隱形損失。

二是未以警惕之心對待誘惑,缺失律己之心。官商交友須有道,可相敬如賓,卻不能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而被告人胡竑在走上領導崗位後,面對紛至沓來的各種商界朋友拍馬和拉攏,“親”“清”不分,自甘墮落,在圍獵中忘卻了慎獨和初心,最終被走向腐化。

三是未以淡泊之心對待名利,放縱貪慾之害。小到菸酒,達到數百萬元的賄賂,胡竑的貪慾隨升遷一步步膨脹,即便已經因爲違紀被降職,甚至辭去公職,仍慾壑難填,以“借款”等爲名繼續索取、收受賄賂。心存貪念,是其走向腐敗的根本原因。

“今天我懷着萬分內疚、慚愧的心情在這裏接受法律的審判。由於自身的原因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這是我咎由自取、罪有應得。我辜負了組織對我的培養和信任,在被監委調查後我幡然醒悟。懇請法庭考慮我在組織審查期間認罪悔罪的良好態度,給予我從寬處理,讓我有機會早日迴歸社會,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有時間陪伴年邁的母親和岳母,及時盡孝。”被告人胡竑當庭悔過。

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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