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永興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了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據瞭解,該案發生於90年代末期,判決至今已近20年,系多年未了結的老案。儘管該案已經永興縣法院立案執行,但是受當時執行客觀條件制約,案件遲遲未能執行完畢。直到近期,從案件承辦人李文斌處獲知,案件終於傳來了好消息。

1999年9月的一天,被告肖某某無故懷疑原告廖某偷了其舅舅家中錢財,隨即糾集肖某等8人對原告廖某等四人進行毆打,致使四人不同程度損害,均住院治療。事件發生後,廖某等四人一紙訴狀將某等8人告上法庭,要求肖某等人予以賠償。

2001年5月11日,永興縣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確定肖某應賠償數額爲12846.62元。判決生效後,因被告未遵照判決履行義務,廖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強制執行,通過各種措施,除肖某外的7人均執行到位,而肖某因無可供執行財產,且長期在外,處於失聯狀態,案件執行暫告一段落。

2020年4月24日,時隔多年,廖某等人再次向該院申請執行。受理案件後,李文斌迅速啓動案件辦理程序,及時通過“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肖某名下存款、房產、車輛等財產進行查控,並向其發送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經過多方查詢,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線索,更讓人頭疼的是被執行人肖某電話依然處於失聯狀態。考慮到案件歷時久遠以及申請人長途奔波的勞累,爲了早日撫平申請人內心創傷,李文斌下定決心要啃下這塊“硬骨頭”。

要拿下這塊“骨頭”,眼下最急迫的事,莫過於跟肖某取得聯繫!爲了邁出這關鍵一步,李文斌多次與肖某家人聯繫。剛開始,肖家人非常抗拒,認爲案件歷時已久,不應償還。李文斌多次耐心地做工作,只要一天沒還,案件就一直都在,再說,欠債還錢,這是自古以來的道理呀!在得知肖某已有孩子後,他強調如果肖某拒絕履行法院判決,將會對其進行失信懲戒,屆時可能會對家庭尤其是小孩以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聽到這裏,肖某家人態度開始變得溫和起來。見時機到了,李文斌再次加大工作力度,宣講政策法律,肖某家人終於表態願意配合法院做肖某工作,並提供了肖某現在的聯繫方式。李文斌之後與肖某取得了聯繫,起初,肖某心中憤憤不平,不同意出這筆錢,通過不斷的溝通,釋法明理,結合家人的勸說,最後將案件兌現款全部打至法院案款專戶。

此案歷經30余天,最終順利執畢,得益於執行大環境的改善、聯合信用懲戒制度的建立,更得益於執行法官韌性耐心的工作和一顆司法爲民的執行人的責任心。該案的順利結案,化解了因損害遲遲未能得到填平可能造成的同態復仇危機,維護了社會穩定,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受害人的創傷,也告訴了我們,法官不僅僅要能坐“高椅子”,更多的時候還需坐得住“矮板凳”,只有這樣,才能取得羣衆信任,進而推動案件的順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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