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兩年內查出242人涉嫌冒名頂替他人身份入學,這事在小徐老師看來一點也不意外,而且如果向前溯查的時間更長一些,可能還會查出更多人的學籍有問題。

“山東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一事持續發酵,也引發借輿論關注,人們不僅思考到底還有多少人弄虛作假上的大學。

據媒體統計,僅山東在2018-2019年對本省高等學歷數據清查工作中,就發現有14所高校242人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而且其中不乏有“中國海洋大學”這樣的名校,其中山東廣播大學出現的冒名者最多,高達135人。而此次所查冒名頂替者獲得學歷的時間爲2002-2009年。

然而這段時間取得的學歷已經“學信網”可查,這也意味着,必須有高校學習的學籍和畢業證書才能被查詢到,因此學歷造假的難度增大,其身份造假現象也就隨之減少,僅存在有特權的人身上。

而在2000年之前,同樣也有一批冒名頂替者,甚至利用假學歷進入工作單位的人,因爲那時的學歷沒有入學信網,一時很難辨別真假。

直到2013年9月,全國建立“一人一學籍”終身使用的學籍管理系統後,這一現象才從根本上被杜絕。

小徐老師1999年大學畢業,在我考高中的那年前後,本來初三是不允許復讀的,但卻有大批學生頂着已輟學學生的學籍復讀,甚至每年升學考試後,村子裏時不時會傳來某某某頂替誰誰誰去上中專了的消息。

那時,輟學的學生也多,在農村很多孩子在初二下半年或初三上半年就輟學了,而他們的學籍正好被複讀的人借用。

這種形式的冒名頂替,雖比頂冒用他人分數,偷換他人人生更文明一些,但實際上這種操作讓當年很多學習成績好的新生無法被錄取,其實質同樣是破壞了教育公平。

隨着學籍管理越來越嚴格,輟學的學生越來越少,冒用他人身份復讀考學的現象越來越少,但一些有特權的人卻不顧他人死活,做下了不僅冒用他人學籍,還冒用他人分數頂替他人去上大學的缺德事。

像這種情況,實則是毀掉受害人的學業前途,相當於阻塞了他人通過升學改變命運的道路,這比將他人的財物洗劫一空還可怕。

拿被冒名頂替的陳春秀來說,她本想發憤讀書,改變自己的命運,改善家裏人的生活,然而她怎麼也不會想到,陳雙雙以連專科線都差243分的陳雙雙冒名頂替超過報考學校23分的成績的陳春秀上了大學,畢業後成了一名體面的公務員。

而陳春秀16年來,只能掙扎在最底層,幹着最苦最累的生計,全家人至今天也未能脫貧。

那麼問題來了,偷了他人財物的要被判刑,那麼偷了他人的人生要怎麼處罰呢?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通過使用假身份證件,戶口本或者其他材料參加錄取的,就有可能構成僞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時,相關國家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明知考生身份作假,卻徇私舞弊的,同樣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這一處罰標準着實令人驚訝,即使這些作假舞弊者會負刑事責任,但即使頂格處理,依然不能平民憤,因爲對被冒名頂替者來說,這不僅斷送了一個人的學業前途,還有可能斷送了一個家庭翻身的希望。

如今,陳春秀已對陳雙雙提出民事訴訟,但以以往的案例來看,陳春秀可能獲得的賠償額度也是相當有限。畢竟2010年,羅彩霞被官二代冒名頂替一案中,僅獲賠4.5萬人。而對陳春秀的一生來說,多少賠償金也無法買回過去的歲月以及被偷換的人生。

因此,要想完全杜絕此類事件再發生,除了嚴格學籍及錄取審查管理以外,還要加大對作案者及相關人員的處罰力度,也只有這樣才能震懾那些弄虛作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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