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男女之間分分合合屬正常現象,但最害怕的是明明分手了還惦記你卡里的餘額,一不小心還給你刷個精光,面對這樣的“渣男”或“渣女”,廣大網友也只能驚歎“渣出了新高度”。不過這種行爲在法律上來說可是盜竊行爲,是要接受法律制裁的,這不,近日江蘇纔剛剛判了一個。

據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法院2020年6月23日消息,男子周某爲幫女友還某寶的某唄,竟然利用之前綁定的親情號碼,將前任女友銀行卡盜刷乾淨。周某的行爲觸犯了刑法,最終被以盜竊罪判處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家住海州區某鎮的周某正值青春年華,2016年時與附近女子卞某展開戀愛關係,此後如膠似漆好得不得了。在這種情況下,卞某允許周某通過某寶綁定了親情號與她一起共享支付的樂趣。

都說相愛容易相處難,在度過一段蜜月期之後,兩人因性格上的原因提出分手,隨後雙方分道揚鑣,各自尋找合適的另一半。要說男女之間這樣的事非常平常,但問題就是周某雖然人和卞某分開了,心裏卻始終惦記着卞某的某寶餘額,以致後來發生了匪夷所思的事情。

時間過得飛快,很快到了2020年的2月,眼看要過年了,可忽然有一天,卞某受到銀行發來的短信,發現自己銀行卡綁定的某寶賬號發生扣款。這讓卞某十分疑惑,因爲自己近期根本沒有使用某寶消費,爲何自己的錢會不翼而飛。

深感焦慮的卞某立即向某寶客服詢問,這才得知是周某使用綁定的親情號轉走的自己卡里的錢,經過合計,周某多次通過零散轉賬的方式刷走卞某卡里餘額4240元。

卞某立即跟周某取得聯繫,在證據面前,周某承認是自己刷走卞某的錢,但僅在退還了1500元后,卻將卞某的聯繫方式拉黑了。周某的這一舉動徹底激怒了卞某,在卞某多方聯繫下,周某迫於壓力向警方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同時將卞某的錢款進行了退還。

據周某交代,自己在去年新處了一個女朋友,但因爲自己收入偏低,無法滿足女友的消費水平。後來女友在某寶消費還欠下了某唄,眼看還款期限就要到了,自己只有出此下策,利用綁定前女友的親情號,刷轉前女友銀行卡餘額償還某唄。

那麼周某的這種行爲究竟觸犯了什麼罪行呢?確切地說是盜竊罪,周某的行爲符合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他人財物的盜竊罪法律定義。而且周某盜刷金額達4000多元,符合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其行爲構成盜竊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其實很多朋友對盜竊行爲的認知還是比較迷茫的,認爲只是入室盜取他人財物或者扒竊等行爲才能稱爲盜竊,其實現在電子支付領域中盜刷行爲也是一種盜竊行爲,應當受到法律懲處。

盜竊是百姓深惡痛絕的行爲,但因其造成的危害性可大可小,所以在量刑幅度上還是非常有層次的。一般盜竊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應當認定爲數額較大,量刑在3年以下並處2倍左右罰金。

而在3萬元至10萬元之間的,屬於數額巨大,但其中也會考慮到情節嚴重與否的問題,一般會被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而如果盜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會被認定爲數額特別巨大,一般會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電子支付是很好,但在使用時還是應該自己多留點心眼,綁定他人賬號具有一定的風險,如果遇人不淑,很有可能造成財產損失。本案中的親情號碼本來是設定給自己的家人、孩子的附屬賬號,用來方便家人消費的,卻被前任男友鑽了空子,雖然我們痛陳其渣,但也給很多人敲響警鐘,那就是無論再怎麼親密,還是不要將自己的支付賬號和任何人綁定,這樣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也給自己賬戶安全埋下隱患。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