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各地公積金繳納政策已經開始新一輪調整,7月開始你的到手工資可能有變化,而最受益的是高收入人羣。

根據媒體報道,目前已有重慶、昆明、哈爾濱、石家莊等40多個城市發佈新一年度住房公積金調整方案,各地情況略有差異,主要調整方向是繳存基數上限提高,注意關鍵詞“上限”。

目前上調幅度最大的江蘇泰州,比去年提高了3500元,繳存基數上限達到21500元,幅度最小的四川遂寧僅提高了129元。

那麼提高上限這樣的調整對我們有什麼樣的影響呢?本文主要關注這個問題,可以分三類人羣來看。

首先,第一類情況,高收入人羣,受益最明顯,如何理解呢?

舉個例子,按照剛提到的江蘇泰州來說,簡單算一筆賬,如果你的月薪是30000塊人民幣,超過了公積金的繳納基數上限21500元,則按照基數21500元繳納公積金,頂格了,那麼單位和你個人分別按最高12%的比例繳納的話,在網上搜一下社保計算器就能算出來,你和單位各需要繳納2580元,這些錢會加一塊,共5160元,放到你的公積金賬戶歸你了。

單位和個人繳納部分

如果繳納基數沒有上調這3500元,繳納基數按原來的18000元,你和單位分別繳納2160元,共4320元。

相比之下,上調繳納基數上限之後,你的公積金賬戶每月會多進賬840元,其實簡單說就是單位因此多給你交了420塊錢,時間久了會積累成一大筆錢。

受益很明顯,是不是很划算?

有人可能會說,這樣一來每個月繳納的錢就多了,到手工資就少了,其實沒必要這麼想,因爲公積金賬戶裏的錢最終還是歸你。

當然這只是對於高收入人羣而言,而且是上調幅度比較大的城市如此。那麼對於收入比較低的人來說呢?又是另一回事了。

再說第二類人羣,可能沒影響。

工資沒有超過本地基數上限,並且去年平均工資沒變化的人羣,可能沒影響

還舉個例子,還是以江蘇泰州爲例,如果你的月薪5000元,遠沒有達到公積金繳納基數上限,並且你去年平均工資也沒漲,那其實這一上調繳存基數上限的事兒,對你沒什麼影響,跟你沒啥關係,基本你就相當於是個喫瓜羣衆,你之前該交多少現在還是交多少。

1.5億工薪族,這類人羣可能佔比不小。

還有第三類人羣,工資沒超過本地基數上限,但是去年平均工資漲了。

這種情況可以說,繳存金額會上漲,但是跟這次調整沒關係,上漲是因爲你的去年平均工資上漲了, 這是本來就該漲滴,也算是受益,但並不是受益於本輪基數上限的調整,一定要注意“上限”的意義。

所以,今年這一輪住房公積金政策的調整對不同人羣的影響差異非常大,最主要的人受益人羣,是真正的高收入人羣。

當然本輪公積金政策調整,各個城市不一樣,有的城市就表示不調整上下限,比如天津就不動,也有城市表示因爲疫情,照顧企業,甚至可以緩交公積金,甚至下調繳納比例。

有人可能會有疑問,這麼調整“上限”有什麼意義呢?好像只對高收入人羣有利。

那就要看下一個問題,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爲啥要提高呢?

原因其實不復雜,根據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公積金繳存基數由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而定,同時,繳存基數最高不高於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說白了,這個上限其實基本上就是本市上一年度全市平均工資的3倍,正常每年都會漲工資,尤其高收入人羣漲工資幅度通常都比較大,對全市平均工資影響也比較明顯,所以,全市平均工資漲了,繳存基數上限理應跟着漲,這就是爲啥要上調。

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是以上一年度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爲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所以,真正的上調時間是從7月開始。

最後呢,要搞清楚兩個邏輯,一個是本市上年平均工資影響公積金繳納基數上限,一個是個人上年平均工資,決定個人繳納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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