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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3点半,由多情的家乡焦作交警支队组织的“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4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别如下:

1、2020年5月3日19时40分许,赵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迎宾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沙河桥上时,与权某驾驶的由西向东横过机动车道时停在路上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后座附载黄某)发生碰撞,造成杈某和黄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赵某超速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时未注意安全,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权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经鉴定符合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违反交通标线、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2、2020年5月3日21时50分许,王某醉酒后驾驶辆小型客车经普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普济路与世纪路交叉口南侧源恒物流门前时,与魏某驾驶的一辆经普济路由南向北行驶的轻型自卸货车相撞,致轻型自卸货车又与路边树木相撞,造成魏某、王某受伤,车辆、树木损坏的道路交通事

故。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未靠道路右侧通行,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200年5月26日6时13分许。张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沁阳市团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永威转盘东时,与在人行横道上由北向南行走的任某(牵狗)相撞,造成任某受伤、狗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张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4、2020年5月30日15时许,霍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中站区新园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怡光路口时因操作不当摔倒受伤,该事故中霍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未确保安全,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15时3分中站交警大队巡逻至此,发现倒地受伤的霍某后随即在现场展开安全防护及救护工作,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与其丈夫李某峰联系。

15时11分许,霍某丈夫李某峰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新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怡光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李某胜驾驶的一辆由北向南行驶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李某峰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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