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酒驾被查一次就该深刻吸取教训,可仍有“顽固者”不思悔改继续饮酒驾车,结果被交警再次查获。

6月21日01时46分许,铜川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新区文昌路与绣丰路开展酒驾夜查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A0Z9T*号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停车,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询问该驾驶员冯某某驾驶证情况时,该驾驶员支支吾吾,最后说忘记带了。因冯某某未能提供驾驶证,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号码,查询结果让民警都大为吃惊,冯某某居然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于此同时,细心的民警还闻到冯某某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气,当即拿出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冯某某没有驾驶证的同时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后经询问驾驶员冯某某(新区正阳街办高家村人),当晚和两个朋友在新区锦绣园门口一夜市吃饭,三人聊得尽兴,推杯换盏间,他一人喝了三瓶啤酒。酒足饭饱后驾车送朋友回家,没想到被执勤的交警逮个正着。

经查询,冯某某在2019年2月份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无证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通常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员通常会痛定思痛,而冯某某不仅不吸取教训,还再次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冯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合并执行处以3500元罚款,并处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无证、酒后驾驶害人害己,驾驶人要牢记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车,平安出行。

华商报记者 袁小锋 通讯员 崔英海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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