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喫一塹長一智”酒駕被查一次就該深刻吸取教訓,可仍有“頑固者”不思悔改繼續飲酒駕車,結果被交警再次查獲。

6月21日01時46分許,銅川交警三大隊民警在新區文昌路與繡豐路開展酒駕夜查整治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爲陝A0Z9T*號小型轎車行駛軌跡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停車,要求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

當民警詢問該駕駛員馮某某駕駛證情況時,該駕駛員支支吾吾,最後說忘記帶了。因馮某某未能提供駕駛證,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證號碼,查詢結果讓民警都大爲喫驚,馮某某居然未取得過機動車駕駛證。於此同時,細心的民警還聞到馮某某身上有一股濃濃的酒氣,當即拿出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爲37mg/100ml,馮某某沒有駕駛證的同時還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

後經詢問駕駛員馮某某(新區正陽街辦高家村人),當晚和兩個朋友在新區錦繡園門口一夜市喫飯,三人聊得盡興,推杯換盞間,他一人喝了三瓶啤酒。酒足飯飽後駕車送朋友回家,沒想到被執勤的交警逮個正着。

經查詢,馮某某在2019年2月份因無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處處罰過,此次屬於二次無證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爲。通常因酒駕被交警查處過的駕駛員通常會痛定思痛,而馮某某不僅不吸取教訓,還再次漠視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馮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爲合併執行處以3500元罰款,並處治安拘留5日的處罰。

公安交警部門提醒,無證、酒後駕駛害人害己,駕駛人要牢記交通安全法規,安全駕車,平安出行。

華商報記者 袁小鋒 通訊員 崔英海

來源: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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