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 陝西省咸陽市禮泉縣人民檢察院對外披露了一起“雲集品”傳銷案的起訴書。該起訴書上顯示,“雲集品”傳銷全球銷售副總裁王某某因觸犯了相關法律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4年7月以來至案發,深圳前海雲集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及潘躍健通過運營TPS138.com的電子商務銷售平臺,以“共享經濟”爲名設立獎勵制度,掩飾返利真實來源,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利用12種複雜的獎勵機制在全球範圍內構建了一個金字塔型會員體系,從中騙取錢財,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

現已具體查明,雲集品公司會員通過推薦人進入平臺,會員必須購買一定金額的產品套裝或消費一定金額才能進入整個會員層級中,符合“交入門費”特徵。

會員以店鋪主的身份入駐平臺,公司根據店主消費、店鋪銷售額和發展的下級店鋪級別和數量等條件,作爲職務晉升和獎勵計酬的依據,符合“拉人頭”“層級”和“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等傳銷特徵。

目前,該公司已發展境內會員300.5萬餘人,遍佈全國31省(市);境外會員58.9萬餘人,分佈在13個國家,總涉案金額120億元。

2015年10月30日,王某某在他人介紹下,在互聯網TPS138.com電商平臺註冊成爲“雲集品”會員。爲提升層級、獲取獎勵,王某某使用親屬董某某等人身份註冊成爲下線“雲集品”會員,在互聯網TPS138.com電商平臺購買商品。

同時發展、介紹親友、熟人蔘加“雲集品”傳銷組織。王某某在該傳銷組織層級爲鑽石等級、全球銷售副總裁等級會員。

經司法技術鑑定,王某某在該傳銷組織會員層級列第20 層,下線層數有27層,下線會員有69255人,獎勵合計123219.84美元,提現42366美元。

2018年10月9日,王某某賬號轉讓前下線會員有69281人,獎勵合計123152.15美元,提現40861美元,摺合人民幣281532元。

2019年3月25日,王某某到禮泉縣公安局投案,並主動退出違法所得281532元。

禮泉縣人民檢察院認爲,王某某加入電商平臺,發展下線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並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情節嚴重,其行爲已觸犯了相關法律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文來源反傳防騙快訊,版權歸原作者,如侵權,請聯繫刪除]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