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晚,西南交大關於陳玉珏同學事件的“大處理”來了,涉及陳同學父母(均爲交大教授)及教務處尹老師和學院相關領導(官方未透露姓名)等人,最嚴重的就是取消研究生招生資格,其餘都是降級或者訓誡等處分。

從此我們可以看出,西南交大在處理這件事情的速度上至少是積極的,但是對於當初陳同學高考錄取、參與的國家項目、衆多論文、優秀畢業生等事情並沒有做過多深入調查(或者是調查了未通報),恐怕這個處理決定也不會是最終版本,因爲上至教育部門央視共青團等都關注了。

從網友已經石錘的資料來看,陳同學的論文署名基本都是圍繞爸媽來展開的,至於發表的論文是否有學術不端還有待考證。直接篡改考試成績,或者非法緩考補考,這種行爲可比作弊要嚴重多了。大家都知道普通的帶電子設備或者夾帶哪種作弊,一旦被抓那麼學位證肯定是得不到了,即使得到了也能給撤銷,即使你已經畢業了也沒希望保住學位證。

這一點從西南交大以往的關於考試作弊處罰來看,陳同學至少是符合這些特徵的。大學對於考試作弊的處罰一般都很重,就是要提醒學生不可抱僥倖心理,另外作弊事關誠信問題,在這一點上不論是學校還是企業都很看重。咱考生不及格補考就行,能力差點沒事,只要努力了最終不可能說學校就不會卡着,除非你是真的不學那誰也沒辦法。

已畢業也能撤銷學位

陳同學事件再一次顛覆了大家對於大學作弊的認識,最低級的就是親自上陣攜帶考試禁止的東西,自認爲高明一點的是利用所謂高科技作弊。稍微進階版本的是不用自己親自出馬自然有監考或者其他人幫助其在考場作弊,這個級別的只能在考場範圍活動,還沒有把黑手伸到閱卷那一步;最高級的就是直接從閱卷或者統計成績上分的那裏入手,答得怎麼樣不要緊,只要改成績就行,而陳同學就是這一級別的。哪一科考的不好,我緩考補考,我肚子疼我要緩考,我大一沒考好我大三補考,走個形式直接給個分數就行。所幸教務處還是有正義的老師,給了陳同學一記助攻,把她送上了實錘熱門。

在古代,科舉舞弊的處罰是極其嚴重的,而現在雖然不能像古代那種搞,但是動輒就是勸誡,這恐怕誰也接受不了這樣的處罰,我就不信一個教務處領導就能決定一切。一個優秀畢業生的審覈,中科大推免那都得經過層層選拔,公示的,沒有諸多教授們的配合那肯定是不行的。同班同學肯定也都知道平時誰上課情況咋樣,期末考試成績基本上都知道點,能順利通過公示期說明同學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次也是犯了衆怒才慘遭羣毆,就連教務處老師也積極爆料其各學期成績單。

陳同學,也是將考試作弊進行到了極致,恐怕光取消推免資格這個處罰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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