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

諮詢:

你好軍路,我是一名符合這次退役士兵補繳保險的轉業士官,我的安置地前幾天才通知我們去退役軍人事務局辦理補繳保險的業務,我看通知說我自己要補繳將近2萬多元,我想問下補繳保險爲什麼個人還要承擔一部分啊,爲什麼不是國家直接給我們全額補繳呢?

答覆(本期由灰灰菜解答):

您好,戰友,社會養老保險的繳納,不論你是機關事業單位,還是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只要是通過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其繳費都有兩部分組成:一是單位繳納部分;二是個人繳納部分。單位繳納的部分,是遠超過個人繳納費用的。

根據社會保險繳納的相關規定,單位續費額=覈定的單位職工工資總額*20%;個人繳費額=覈定繳費基數*0.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各地可能有差異,具體以所在地的社保繳費政策爲準)

另外,根據補繳的通知《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明確:繳費工資基數由安置地按照補繳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予以確定,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按補繳時安置地規定執行,相應記錄個人權益。

例如:前期軍路問答講述的一位戰友親歷補繳歷程,文章中透露的主人公補繳了47個月的社會保險,其補繳社保金額合計34894.12元,其中個人繳費部分爲11631.37元;也就是單位爲其補繳了23262.75元。

另外,在《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中,還明確:退役士兵參加社會保險繳納費用,原則上單位繳費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負擔。對於個人繳費部分,個人屬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的,地方政府對其個人繳費予以適當補助。

如果您是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的,可以向安置地的退役軍人事務局申請,經審覈批准後,可由財政資金全額或適當補助。

在單位工作中,個人應繳納稅費,一般由單位代繳代扣。

每月認真看工資表(條)的戰友會發現,工資表上都有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其中應發工資就是包括社會保險的,而實發工資,是扣除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超過免稅額的還將代扣個人所得稅,最終實發工資纔是實際到手的收入。

這次退役士兵補繳社保中牽扯到個人補繳的部分費用,是需要繳納的。社保保險繳納的年限越長、標準越高,其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也就越多,這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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