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路虎纔開5個月趴窩,變速箱報廢,車主:自損7萬換車!4s:我不要

買什麼車首先要看自己喜歡什麼,然後再是根據自己的喜好來選車,一輛你喜歡的車子永遠要比他人覺得好的車子開的時間久,當然前提車子都是好車。可現實卻很殘酷,許多人都是盲目選車,自己也不知道喜不喜歡,就看別人開着拉風,他也跟着買,或者便宜纔買的,最終肯定是怎麼看都有點不順眼!就像這位車主,花了好幾十萬買的路虎新車,結果差點把自己送進醫院,現在想想還後怕!

向先生就是這位路虎車主,車子目前纔開5個多月的時間,按理說還算一輛準新車,不過這輛準新車壞的也太快了。高速上正以100多碼的速度行駛着,突然儀表盤顯示要維修變速箱,然後整車開始抖動,隨後就趴窩了,而此時後方有一輛朋友的轎車,以及一輛大貨車。由於事發太突然,後車突然剎車,大貨車避讓不及,整個車身斜着拐了過去,好在沒有翻車。隨後便叫來救援拖車,直接拉到4S店檢測。

檢查的結果是車子的變速箱報廢了,需要更換一個,屬於車子的質量問題,跟車主無關。而從機油箱裏放出的機油已經是黑色,可見車子的情況很不好!可面對這一情況,4S店給出的解決方案卻是很簡單:換變速箱再贈送2次保養!車主覺得這是質量問題,難道不該給個說法嗎?新車才5個月時間變速箱報廢,這是正常?車主不同意維修,寧願自損7萬塊錢,也要換一輛新車。或者4S店對車子產生的貶值,進行補償,而不是幾次保養就打發了!

面對車主的訴求,4S可不要這輛破車,稱自己不是二手車商,回收車輛是不可能,貶值費用也不清楚。根據三包法,換一輛新的變速箱,然後給予6次保養以及5年的質保作爲補償。可這些東西價值多少錢呢?差不多2萬塊,而貶值費要5萬,再補償3萬精神損失費?結果卻是沒有,之後又協商6次保養加8000維修基金,最終協商的結果是8次保養加1萬5的代金劵,車主算是心理平衡了點,至少比沒有強!

筆者點評:有句話這麼說來着:開不壞的豐田,修不完的路虎!路虎的維修率確實高,但也不能代表全部,只是比例佔的大而已。不過一輛新車纔開5個月,變速箱就報廢了,而且還是壞在高速上,這恐怕是誰也接受不了的。雖說你願意自損7萬元,但4S店可能更願意自損5萬,畢竟這輛車要是退回來,那折價最低在10%以上,怎麼可能同意呢?最終雖說沒有得到5萬元的賠償,但至少也得到一部分了,比就送幾次保養要強多了。

對於這件事,大家有什麼看法?你覺得怎樣的賠償才最合適呢?

(圖片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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