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人张某自述其自1997年退伍回到入伍地后,于1999年分配到菏泽市牡丹区林业局,但其间对方一直不让去上班,直至2005年才经林业局介绍安排到牡丹区沙土镇林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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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多方打听得知其未上班期间,工资一直照常发放。到2014年他查到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竟有与自己同名、同身份证号等另一人,方才知道这些年被冒名顶替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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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替者原名“邱之豪”其父邱兆海是菏泽一学校校长,受其父安排自11岁起便顶替他人入公职,领取国家工资。目前邱兆海已被免去校长职务,并受到党内处分。调入时负有责任的安监局局长李某也受到党内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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