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的土地制度也变得越来越完善。为了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也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国家出台了很多有关土地的的条文,这其中便有《土地管理法》。

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村宅基地应实行“一户一宅”制,也就是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且建房的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农村的宅基地只能分给农民使用。

此消息一出,很多农民便忐忑万分,纷纷咨询笔者:“到底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违法的,还是有条件限制的?难道只要是一户多宅都会被当作违建处理么?今天我们就一起讨论一下: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也合法了?符合这5点才行,快告诉你的农民朋友。

01分户得来的宅基地建房而形成的“一户多宅”

有朋友咨询道:“我和我的女朋友快要结婚了,还没有自己的房子。跟家人商量想分户再申请宅基地,那这样属不属于“一户多宅”?”

根据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条文规定:成年人,也就是满18岁的农民,如符合建房条件,却还没有房子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提交材料,村委公示。村里成员无异议后,便可以获得合法手续自建房;

02本村宅基地流转而来的“一户多宅”

我们都知道土地流转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进行置换。可实际上那些买了宅基地的农民,在得知“一户一宅”制度后,也很担心,自己买来的宅基地合不合法。

根据近几年来的条文可知,如果本村农民在转让宅基地时秉承的是双方自愿、公平的原则。且二人签有合法的流转合同,那么这两个人的交易也应该是属于合法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宅基地交易过后,农民记得抓紧办理确权证明,以免麻烦找上门;

03继承而来的“一户多宅”

根据目前的土地条文规定:宅基地是不能被继承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却可以被继承。如果农民出现继承事宜,可以像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同时要保留好这些文件。因为这些都是证明自家宅基地“一户多宅”是合法的凭证;

04总体房屋面积符合要求的“一户多宅”

由于历史原因,有一些农民家中的确存在“一户多宅”现象,可那些分配的宅基地比较小,房屋面积也不大。加起来还不超过当地建筑房屋的最大面积。对于这样的情况而言,“一户多宅”一般是不会被判定违法的,在当地土地确权的时候,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两地确权证明;

05由于历史原因,没办法再追溯的“一户多宅”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民宅基地的法规也越来越完善。但由于历史原因,有一些农民会额外又分到一些宅基地,用于建造自己的房屋。对于这种现象,只要过程是合法的,农民都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确权。

以上便是5种合法的“一户多宅”现象,你怎么看呢?如果觉得不错,欢迎分享、转发、关注笔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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