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城市管理局獲悉,“黑氣點”違規充裝銷售燃氣,不僅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燃氣市場秩序,而且成爲居民用氣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將對市民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無異於隱藏在市民身邊的“隱形炸彈”。爲進一步加強青島市燃氣執法監管工作,嚴厲查處“黑加氣站點”等違法經營燃氣行爲,自6月份起,青島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爲期三個月的“黑加氣站點”專項整治行動,截至目前,已取締5處“黑加氣站點”。

此次專項行動重點打擊城鄉結合部、老城區、城中村、餐飲聚集區等區域無證經營燃氣的“黑加氣站點”、燃氣經營企業違法經營行爲、倒灌燃氣等違法行爲。市民如發現相關違法經營燃氣問題,可及時通過12319進行反映,形成廣泛關注、共同參與的良好整治氛圍。

近日,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聯合即墨區住建局、即墨區公安分局現場取締即墨區大埠後村一處流動燃氣“黑加氣點”,經調查覈實,當事人利用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裝載了7個50公斤及2個15公斤液化氣鋼瓶,通過瓶對瓶倒灌燃氣的方式銷售液化氣。執法人員現場立即要求停止違法行爲,並依法制作現場勘驗筆錄、詢問調查筆錄,對違法經營車輛、鋼瓶、電子秤等經營工具進行暫扣,該案正在依法辦理中。

【相關鏈接】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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