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涉惡尋釁滋事案件,一審判處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姜某法自2017年任深圳市人人聚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貸後管理部副總監,負責管理該公司客戶逾期車輛的拖車業務,包括收車隊的組建、對收車人員的培訓和收車過程出事之後的協調工作。路某濤、李某亮、劉某、李某光、楊某、李某彬(均已判刑)系該公司貸後管理部員工,工作內容爲專業收車,隸屬於姜某法、李某龍(已判刑)等人的領導,負責爲深圳市人人聚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收取在該公司擔保貸款的逾期車輛。上述收車隊員接到姜某法、李某龍等人的收車指令後,無視國家法律法規,攜帶信號屏蔽儀、挪車器、拖車等專業設配,採用威脅、恐嚇及強行收走等暴力行爲和偷開等方式先後多次在河南、湖北兩省強行奪取被害人在深圳市人人聚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抵押的車輛。

2017年2月10日,因被害人程某利在深圳市人人聚對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的抵押貸款出現逾期,路某濤帶領李某亮等六人(均另案處理)等人駕駛一輛豐田越野車、一輛別克商務車在平頂山市郟縣文化路西段將程某利駕駛的的北京現代牌朗動轎車逼停。隨即,路某濤等人持棍棒強行將程某利帶到其駕駛的別克商務車上,並對程某利進行毆打,致使程勝利腿上、胳膊上和肩上受傷;程某利被路某濤等人挾持至郟縣高速口放下,路某濤等人將程某利駕駛的北京現代朗動轎車開走。案發後該車被公安機關追還被害人。經郟縣公安局物證鑑定室法醫學人體損傷程度鑑定:程某利雙上肢及左大腿軟組織損傷,符合鈍器所致,屬輕微傷。

2017年夏、2018年4月,路某濤指使李某亮帶領收車隊員通過專業設備在河南省許昌、登封、焦作、商丘,湖北省潛江、黃石等地多次趁夜晚無人之際將被害人抵押逾期的車輛趁人不備偷走。

2017年12月20日23時許,路某濤帶領李某亮等五人駕駛一輛拖車、一輛大衆途觀越野車、一輛別克商務車竄至南陽市臥龍區安皋鎮連莊村老李莊組被害人張某輝家中,路某濤指使李某光翻牆入院,將張某輝家大門的門鎖破壞,隨即路某濤等人進入院子內,見院子內有一輛黑色奔馳車擋在要收回的凱迪拉克車前,路某濤等人用工具將該奔馳車強行推開10多米,在此過程中造成該奔馳車車身劃傷;張某輝被驚醒後欲起牀制止,劉某持鐵質棒球棍進入張某輝臥室,恐嚇威脅張某輝不讓其呼救;同時李某亮等人在實施犯罪時預先使用屏蔽儀將附近手機信號屏蔽,造成張某輝無法使用手機報警求救,隨後路某濤等人將凱迪拉克車強行開走,該車現被公安機關暫扣。根據奔馳車主被害人王某提供的河南華勝汽車維修有限公司南陽分公司維修發票單顯示,被劃傷的奔馳汽車維修費用爲17000元

另查明,被告人姜某法於2019年10月6日到南陽市公安局謝莊分局主動投案。2019年12月20日,被告人姜某法提供有兩名越南人攜帶毒品欲進入中國進行販賣的線索,廣西東興市邊境派出所民警根據該線索抓獲兩名越南籍毒販。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姜某法的供述及證人證言、相關書證可以證實被告人姜某法系深圳市人人聚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貸後管理部副總監,其主要工作爲:負責總公司在全國各地分公司收車隊工作人員的招募、培訓、組建及出事後善後處理工作。總公司貸後管理部將下屬各分公司上報的逾期車輛信息數據進行統計,然後將統計數據上報給公司的高層領導並同時發送到催收人員都在的微信羣內(姜某法羣內微信名“孤獨俠客”),讓催收人員去收回逾期車輛,每天收回逾期車輛的具體數據也要報送公司高層。各省區收車隊長在微信羣內收到顯示有屬於自己負責區域內的逾期車輛信息後,則組織各自收車團隊成員依據公司提供的逾期車輛信息及逾期車輛具體位置去實施收車。被告人姜某法對收車隊員進行培訓,培訓的收車手段本就違法,且明知路某濤等人會採取用備用鑰匙偷開車輛等違法手段收車,對收車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其他暴力行爲及危害結果也是採取放任態度。被告人姜某法所管理的貸後管理部提供的車輛逾期信息、逾期車輛位置、收車手段的培訓爲路某濤等人實施違法收車行爲提供了幫助,特別是路某濤等人出事後貸後管理部出面協調處理善後工作,更助長了路某濤等人實施違法收車行爲。姜某法系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

被告人姜某法指示路某濤等人採用違法手段收回逾期車輛,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且爲共同實施犯罪組成較爲固定的犯罪組織,其行爲構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對被告人姜某法的犯罪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姜某法案發後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姜某法向公安機關提供他人販賣毒品線索,公安機關依據該線索成功偵破案件,系立功,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辯護人關於被告人姜某法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與法院查明事實相符,予以採納。綜合考慮被告人姜某法的犯罪性質、犯罪後果、犯罪手段、自首、立功、社會危害性、認罪態度等量刑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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