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進未上鎖的麪包車裏偷錢,偷了錢藏在浴簾裏還給自己買了新裙子。2020年7月3日,67歲的孫某蘭(女,江西省德興人)因涉嫌盜竊罪,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7月3日清晨6點30分,在杭州開農副產品小店的周先生將車停下後注意到自己放在副駕駛座帆布袋內的現金不見了,這筆錢是前兩日小店的營業額。由於之前也出現過家裏人直接把錢拿走的情況,周先生一開始並沒有太多在意,直到其回家後問了家人才知道他們並未動過這筆錢。

於是周先生查看了自己安裝在車內的監控,發現是自己凌晨5點30卸貨的時候一個背白色帆布包的婦女從未關的後備箱爬進自己車裏。周先生連忙來到紫陽派出所報案。

根據周先生提供的線索,紫陽派出所民警許啓迪等人立即開展偵查工作,快速明確了嫌疑人身份,並且發現其居住在杭州市上城區江城路一快捷酒店內。後在刑偵大隊的幫助下,於7月3日當天下午17時左右,民警許啓迪等人在江城路某超市門口成功將嫌疑人孫某蘭抓獲。

嫌疑人孫某蘭對自己盜竊他人財物近3000元的事實供認不諱。根據孫某蘭供述,自己去買早飯,路過周先生的麪包車的時候,看見副駕駛座位上的包,就起了賊心,再加上大清早周圍沒什麼人,就進車裏拿了包,把小捆的現金全部掏走,再把包扔回原位。

民警許啓迪帶嫌疑人辨認作案現場

拿到錢後的孫某蘭去給自己買了早飯,再在路邊給自己買了身裙子,隨後將剩下來的錢藏在自己住的酒店的浴簾裏。

那身裙子就是她被抓時候穿身上的。

警方提示

1、離車及時將車門上鎖,一定要手動確認車輛是否鎖好,不要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或現金,以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2、如使用電子鎖發現鎖具異常時應隨即改用手動鎖。同時對車內放置的物品要心中有數,發現丟失要及時報警。

來源:平安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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