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法官,我那個案子有進展了!感謝你一直以來的努力付出!”7月9日10點,趙某志帶着錦旗喜氣洋洋的來到譙城區法院執行局,還細心的帶着錘子和釘子,自告奮勇要親手將錦旗掛在牆上。讓人想不到的是,這位趙某志以前竟是一位長期信訪“釘子戶”。

2016年,梁某玲、趙某因拒不償還張某借款20萬元被申請強制執行,趙某志系申請人張某的委託代理人。其中被執行人趙某是某國有公司員工,其和其妻子梁某玲是多個案件的被執行人。譙城法院受理該案後,被執行人即未報告財產,也未主動到院說明情況、履行義務。經過多次多方面查找,並採取了公開曝光和開通老賴彩鈴等一系列措施,一直未能找到二被執行人,二被執行人就如同人間蒸發了一般。

執行期間,法院雖然查封了被執行人趙某名下小型汽車一輛,但找不到車輛,也無法處置變現。又對被執行人的公積金收入進行了控制,因不符合提取條件,也一直未能執行。隨後譙城法院又多次向被執行人趙某工作單位和其上級主管單位發函,希望該單位調查處理趙某履職情況,並配合法院督促其履行法定義務,但案件除了分配幾萬元工資外其他依然毫無進展。

一方面是執行幹警的辛勤付出,另一方面,自執行立案後趙某志就四處信訪反映要求處置被執行人趙某的財產。執行幹警詳細告知其執行進展,並耐心解釋了該案處於“執行不能”狀態,但是一直未能取得趙某志的理解。近三年來,執行幹警一直在推進案件進展,但譙城法院依然源源不斷的收到多個單位轉交的趙某志的信訪件。

2019年底,經過前期證據收集以及後期多次的案情研判,譙城法院掌握了被執行人趙某涉嫌拒執罪的有效證據。爲快速高效的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該案件通過刑事自訴的方式進入刑事程序。目前該案件已取得突破性進展,執行幹警的耐心和辛勤得到了趙某志的肯定,於是出現了開頭熱情洋溢送錦旗的一幕。(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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