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租客連續7天請房東喫飯,第8天將他殺害沉屍)

今年5月22日一早,江蘇蘇州吳中

一條河道的水面上

漂浮起一個可疑的袋子

河面上浮起可疑袋子

裏面竟是男屍

警方現場勘查發現,袋子裏裝有人體遺骸,但並不完整。

“有手臂、大腿,但人體軀幹部分是缺失的。”蘇州市公安局吳中分局甪直派出所民警魏要濤介紹。

早上8點多,民警緊急封鎖了這段河邊的遊覽棧道,並立刻開啓重大案件破案機制,多路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經過法醫勘驗確定,死者大致的死亡時間至少在三個月以上。

初步判斷,死者爲男性,50歲左右。屍體的腐敗程度比較高,不具有辨認的條件,屍體的來源確認就變得非常重要。

隨後,警方找來了打撈隊,在河底又撈起了一個較大的袋子。由於長時間浸泡,裝有石塊沉在水底的大袋子發生了破裂,裏面的小袋子才浮出了水面。

“如果它是漂過來的話,漂浮的過程中難免會有一些摩擦,袋子的完整度不會這麼高。另外一個方面,因爲袋子已經散開了,有6個小袋子,如果是通過河水漂流的話,它不可能再集中在一個地方,肯定會散開了。”蘇州市公安局吳中分局甪直派出所民警左麗峯說。

測驗了河流的流速與流向以後,警方判斷,甪直鎮小南橋附近應該就是第一拋屍現場。

“當時的分析就是拋屍的嫌疑人比較匆忙,來不及想太多,隨便找個地方就拋了,但是從屍體的包裝程度來看,不像是匆忙拋屍的,拋屍前應該有一個充足的時間。”民警左麗峯說。

隨後,民警調取了周圍監控,也走訪了大量周邊羣衆,但並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由於屍體隔了那麼久才被人發現,所以當時我們還有一種推斷,嫌疑人的生活地或者居住地就在拋屍地附近,這樣嫌疑人既有時間準備也方便拋屍,甚至方便嫌疑人觀察拋屍後的情況。”民警左麗峯說。

酒後殺害房東

掩人耳目多次拋屍

另一路民警通過大數據,在對失蹤人口進行梳理的時候,發現一個姓蔡的男子,身高和體重符合死者的身份。

確定了死者身份爲52歲的蔡某後,案件的嫌疑人很快浮出了水面:死者是房東,嫌疑人是房客李某。

正當民警準備對李某實施抓捕時,李某主動來到派出所自首了。

李某交代,案發當天是今年春節的年初八,作案之後,爲了掩蓋罪行,他把房東蔡某的屍體藏在了屋子的牀底下。

“大概一個月後,李某聞到屍體已經有嚴重的腐爛的味道,他就把屍體重新包裝,裝了一些石頭與磚塊,打包好之後分兩次扔進了河裏。”民警魏要濤說。

正如民警的推測,李某把裝有屍體的袋子丟在離自己居住地不遠的河裏,就是爲了方便自己觀察,不讓沉在河裏的袋子被人發現。

案發前一週,李某發現其中一個袋子飄了起來,便於凌晨偷偷來到河邊,把袋子撈起來後再次包裝沉到了河底。

是什麼原因讓李某對房東痛下殺手呢?

“雖然他們一起住了七八年了,但是或多或少肯定是有矛盾的,李某覺得這個房東愛貪小便宜,兩人都愛喝酒,喝酒後兩人經常有吵架的。”民警左麗峯說。

今年年初一到年初七,李某每天都請蔡某一起喫飯喝酒,初八那天李某沒有再安排酒菜,這引來了蔡某的不滿。因爲此事,都喝了酒的兩人便吵了一架。

“晚上睡覺的時候,蔡某很快就睡着了,呼嚕聲打得很響,讓李某睡不着,在一股莫名怒火的刺激下,加上喝了酒,他就做出了衝動的行爲。”民警左麗峯說。

目前,李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刑事拘留。

李曦 本文來源:江蘇新聞 責任編輯:李曦_NN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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