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出臺細則促生豬復產:新增出欄1萬頭獎勵100萬元

澎湃新聞記者獲悉,江蘇省近期出臺促進恢復生豬生產扶持政策實施細則,將通過財政資金激勵和引導,對規模豬場擴能增量實施綜合獎勵、新增種豬實施獎補,以及給予規模豬場貸款貼息,推動生豬穩產復產和擴能增量,確保該省如期完成全年恢復生產目標任務。

規模豬場擴能增量方面,細則提到,對全省在農業農村部養殖場直聯直報平臺登記備案、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累計新增出欄商品肥豬1萬頭以上(含1萬頭)的單體規模豬場給予獎勵,起補標準爲累計出欄商品肥豬1萬頭,按每頭100元據實獎勵。

新增種豬獎補方面,細則提到,對在農業農村部養殖場直聯直報平臺登記備案的設計年出欄500頭以上(或存欄200頭以上)規模豬場和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9月30日從省內外種豬場引進種豬給予獎勵。

獎勵標準爲每頭種豬獎補700元,其中蘇北、蘇中、蘇南地區由省級財政分別獎補700元/頭、500元/頭、400元/頭。蘇南五市在蘇中、蘇北建設的生豬直供基地以及通過生態補償等方式簽訂保供協議的基地,符合獎補條件的由養殖場所在地實行獎補。

此外,細則提到,要對2020年各設區市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估,並分別給予得分前三名800萬元、600萬元、400萬元的獎勵,若當年未完成生豬存欄、出欄任務,則不予獎勵。該省還將對在省內註冊並在省內相關銀行申請貸款的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含地方豬保種場)及設計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給予貸款貼息。

根據實施細則,符合獎勵條件的養殖場可向所在地的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間截止至2021年4月末。養殖場引進種豬後,即可向所在地的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間截止到2020年10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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