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不同的人,回答的結果會截然不同,能力不強的人,靠工資生活,養家餬口,朝九晚五,日子過得也不錯。如果是能力比較強,情商比較高的人,想幹一番事業的人,僅靠工資生活確實有點委屈了,因爲你爲企業創造的財富,遠遠大於企業給你的回報,那你還不如到外面去幹出一番事業,才能實現人生價值。

在溫州多數人都喜歡自主創業,而很少有人願意進工廠上班,溫州人曾經說過這樣的話:“寧願睡地板,都要當老闆”、“與其上班月賺3千元,不如做生意一個月只賺1000元”。同樣,李嘉誠曾經表示,他花了很短的時間算過一筆賬,最後得出的結論是上班比創業的風險更大。因爲,創業即使失敗了,就知道自己能力有限,而如果上班待在一個公司裏面,不敢出去闖一闖,這等於把成功的機會都放棄了,那就永遠富不起來。

可能有人會提出,現在打工不同了,很多銷售工作是底薪+提成,有能力強的人一年賺個幾十萬,上百萬不稀奇,這樣的人也不能算是窮人吧!我們認爲,這樣的人當然不算窮人,但是,如果你自己出來替自己幹,可能收入就不止幾十萬,甚至上百萬,而且可能還會更多。因爲,在任何一家企業裏面,老闆總是拿大頭,員工做得再好,也是拿小頭。而創業出來做事情,你賺的每一分錢都是自己的,而且讓別人也在爲你打工。

我曾認識一個銷售主管劉剛,他本來是廚師出身,後來轉行在一家民企做銷售,然而劉強的銷售越做越好,連續好幾年他的團隊,銷售額突破1.5個億,佔全公司銷售額的四分之一。於是,老闆就不斷的給他提職加薪,最後晉升至銷售公司總裁。當時,劉強也是猶豫不決,究竟是辭職不幹,還是繼續與老闆一起幹下去。最後,劉強帶了一批人出來自己幹,幾年後他的公司走上正軌,一年就能賺個幾千萬。如果,劉強還在替原來老闆打工,每月也就幾萬元薪資,年底拿獎金也只有一二百萬。顯然,自主創業,對有能力的人,肯定要比打工更賺錢。

還有很多人會想,我在機關事業單位待着,月工資收入雖然只有幾千元,但每天上班看看報紙,泡上一過壺茶,一個月也忙不了幾天,單位還給我繳納五險一金,我有這麼多保障,還能算是窮人嗎?而那些創業者,要面臨創業失敗,而且還可能欠下銀行一屁股債的風險,這才叫窮光蛋,這樣日子會過得比我強嗎?

可以肯定,創業者遠沒有拿死工資的人過得輕鬆,而且沒有多少時間是屬於自己的。但是對於創業者來說,每天要遇到很多事情和麻煩,必須要不斷地提高自己,改變自己,才能生存下來。創業本身就是一隻大熔爐,若干年後,只要創業者的這家公司還在繼續發展,他就成爲有一定身價的老闆了,屆時什麼保障都有了。而靠工資生活的人,一直在替別人打工,命運永遠被別人掌控,不可能有所改變。

事實上,每個人都想過着安逸的生活,但是現在的職場都有潛規則,不再招收40歲以下的職工了,同時,很多企業對35歲以上的職工往往也會找些理由辭退他們,主要原因是年輕人比歲數大的人更有創新能力、更有學習力,反應更靈活。屆時,與其等老了被企業開除了,還不如早點出來闖一番事業,或許還會有更精彩的人生。安逸輕鬆的生活誰不想過?但現實生活中要想安逸地過日子是很難的。只有主動出擊,才能造就屬於你自己的財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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