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爾木市人民法院在一起涉職務犯罪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案件中,強化各類執行措施,執行到位154.6萬元,案件順利執行完畢。2020年7月6日收到本地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感謝信。

格爾木市人民法院嚴格貫徹落實最高法《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意見》,多措並舉加大對職務犯罪刑事涉財產刑執行案件的執行力度。

踏石留印狠抓落實。格爾木市人民法院在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階段性目標的基礎上,積極推動“切實解決執行難”工作,嚴格落實 《關於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綱要(2019-2023)》,尤其是在涉職務犯罪財產刑的執行工作,加大對此類案件的執行力度,逐案形成具體方案,全面查控涉案財產,及時將罰沒財產執行到位上繳國庫或返還被害人。截至目前,我院共計受理職務犯罪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案件2件,均已執行完畢,執行到位金額達330餘萬元,並已及時返還被害人及上繳國庫。

雷厲風行強化措施。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法院對涉職務犯罪案件財產部分加大執行力度的決策部署,格爾木市人民法院在財產查詢階段,窮盡措施深挖財產線索,依法運用各項強制措施快速推進職務犯罪涉財產部分執行案件辦理進度,確保職務犯罪案件財產刑執行工作高效規範運行。在執行李某某、徐某某職務犯罪涉財產部分執行案件中,爲儘快挽回國有資產的流失,執行人員第一時間通過“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查詢財產,通過細緻入微的翻閱查詢結果,發現網絡查控中農業銀行還未反饋查詢結果,爲進一步查實涉案財產線索,專門前往農業銀行查詢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經查詢,賬戶內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人員立即採取凍結措施,成功凍結劃撥涉案財產154餘萬元,使得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以案爲鑑叩問初心。在辦理涉職務犯罪案件財產刑執行案件過程中,在與被執行人溝通時,被執行人的悔悟使人警醒、引人深思,爲廣大執行幹警提供了“以案爲鑑”的生動案例,以辦案爲契機,教育和引導了廣大執行幹警要時刻築牢廉政防線,不忘入職初心,珍惜現有職位,規範執行行爲,自覺遠離職務犯罪。

下一階段,格爾木市人民法院將着重抓好涉職務犯罪財產刑執行工作,進一步增強涉職務犯罪案件財產刑執行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認清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不斷加大對職務犯罪案件涉財產刑執行力度,“以案爲鑑”規範執行行爲,堅定不移向着“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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