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兴宁市检察院在办理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发现,多起案件均存在被害人违规建造坟墓的问题。经统计,2019年以来,因违规建坟引发的刑事案件共5件23人,占兴宁市检察院同期受理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总件数的33.3%;且涉案人员较多,占同期受理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总人数的46.9%。为此,该院专门到各案发地进行调查走访,从中了解到各地违规建造大型坟墓、活人墓的现象屡禁不止,因墓地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且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既不利于新农村建设,也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规范墓地管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因违规建造坟墓而引发矛盾纠纷甚至犯罪的可能性,近日,兴宁市检察院根据《殡葬管理条例》《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针对墓地纠纷类案件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兴宁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并当面送达。

送达过程中,该院检察官对发出检察建议事由、相关法律依据等进行详细说明,并结合具体案件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强殡葬管理法治宣传,建立系统的巡察监控、线索接收以及快速处置联动机制,推动公墓建设等检察建议,希望兴宁市民政局作为殡葬管理牵头单位,能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作,进一步规范墓地管理机制,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的难题,共同化解社会矛盾。

民政局负责人诚恳接受了检察建议,同时表示,将结合《检察建议书》内容尽快研究解决措施,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会同其他管理部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回复。

下一步,兴宁市检察院将主动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继续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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