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興寧市檢察院在辦理故意毀壞財物案件中發現,多起案件均存在被害人違規建造墳墓的問題。經統計,2019年以來,因違規建墳引發的刑事案件共5件23人,佔興寧市檢察院同期受理的故意毀壞財物案件總件數的33.3%;且涉案人員較多,佔同期受理的故意毀壞財物案件總人數的46.9%。爲此,該院專門到各案發地進行調查走訪,從中瞭解到各地違規建造大型墳墓、活人墓的現象屢禁不止,因墓地糾紛引發的刑事案件也時有發生,且糾紛不能得到及時有效解決極易引發羣體性上訪,既不利於新農村建設,也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爲進一步規範墓地管理,切實保護生態環境,最大限度減少因違規建造墳墓而引發矛盾糾紛甚至犯罪的可能性,近日,興寧市檢察院根據《殯葬管理條例》《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規定》,針對墓地糾紛類案件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向興寧市民政局制發《檢察建議書》,並當面送達。

送達過程中,該院檢察官對發出檢察建議事由、相關法律依據等進行詳細說明,並結合具體案件明確指出存在問題,提出了加強殯葬管理法治宣傳,建立系統的巡察監控、線索接收以及快速處置聯動機制,推動公墓建設等檢察建議,希望興寧市民政局作爲殯葬管理牽頭單位,能夠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與各成員單位的協作,進一步規範墓地管理機制,有效解決殯葬領域的難題,共同化解社會矛盾。

民政局負責人誠懇接受了檢察建議,同時表示,將結合《檢察建議書》內容儘快研究解決措施,積極履行監管職責,會同其他管理部門認真抓好整改落實,並在規定期限內作出回覆。

下一步,興寧市檢察院將主動跟進監督整改落實情況,同時繼續堅持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進一步發揮檢察建議助力社會治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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