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新版積分落戶政策今起發佈實施 優化6項具體指標操作)

記者從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和人社局獲悉,新版《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已完成修訂,於7月16日發佈。7月17日起,北京市2020年度積分落戶工作將正式啓動。

新版的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保持總體穩定,仍爲12項條款。包括積分落戶目標原則、資格條件、指標體系、基本流程和法律法規等內容,維持“四項資格條件+2項基礎指標+7項導向指標”政策框架不變,主要對6項導向指標在操作層面進行了調整優化。

新的政策保持了連續性穩定性,更加突出面向普通勞動者的政策導向。在具體內容上,堵塞了試行政策操作漏洞,更加突出公平公正。在分值設置上,調整爲梯度賦分,平滑分值差距,更加突出科學精細。

新版政策精簡優化職住區域、納稅、創新創業等指標內容,落實國家改革要求,確保了社保和居住指標權重佔比在60%以上。同時,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對部分指標進行了優化調整,更加註重考量個人對城市發展的綜合貢獻。根據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積分落戶規模保持穩定,根據北京市常住人口變化情況,統籌考慮城市發展需要,擇機適度擴大年度落戶規模。同時積極研究提升長期在京穩定就業居住人員的公共服務保障水平。

優化6項具體指標操作

鑑於社會對導向指標調整的呼聲最高,本輪調整主要針對6項指標展開,具體包括:

教育背景指標對只取得學歷或學位人員可積分的內容,明確了就學期間社保及居住分值保養規則,進一步體現就學、就業起點公平。

職住區域指標將計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試行政策發佈之年)調整爲2018年1月1日(試行政策正式實施之年),明確此後在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並居住),且取得落戶資格後在該自有住所落戶的予以積分,強化了首都人口和功能佈局調整的導向。

創新創業指標精簡了關於申請人任職年限、工資收入等加分內容,同時考慮城市發展需求,對獲得一定股權類現金融資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持股人員予以加分。此外,在《操作管理細則》中,優化了創新創業指標中部分獎項內容,擴大了職業技能競賽獲獎人員的加分範圍。

納稅指標精簡了申請人在京投資企業按照出資比例納稅可獲得加分的內容,同時進一步倡導持續穩定納稅的政策導向,並考慮申請人年度納稅額度存在一定波動的實際情況,調整爲申請人近三年連續納稅,個人所得稅納稅額每1年在10萬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平滑了分值差距。

年齡指標調整爲梯度賦分,在45週歲以上的,每增加1歲(含不滿1歲)少加4分,避免了分值“斷崖式”下降。

明確了涉稅違法行爲、守法記錄指標行政拘留處罰的扣分時限均爲“近5年”,避免一旦違法、終身受罰。

李超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責任編輯: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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