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鄭某某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錫林浩特分行多次辦理定期、活期存款,形成主賬號、子賬號、存摺(單)號,後轉賬、銷戶、另戶支取,認爲其賬戶中丟失了15萬元而與銀行發生糾紛。7月16日下午,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就本案召開了公開聽證會,讓當事人把想說的話、想表達的意見“說在前面”“說得盡興”。

專業問題專業解析

因本案系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件證據均涉及銀行專業性業務,爲準確認定儲蓄存款中定期一本通和活期一本通相關證據,釐清案件事實,聽證會特邀錫林郭勒盟銀保監分局工作人員、中國工商銀行錫林浩特支行工作人員作爲聽證員參加公開聽證,聽證員對案件主要證據進行了專業解析。聽證,還原了案件客觀事實:鄭某某於2007年3月1日在定期一本通賬戶中存款5萬元,賬戶中存在子賬號,2007年5月3日將5萬元以現金支取,取款憑證中顯示的是存摺(單)號,而非定期一本通主賬號和子賬號。2016年3月1日,鄭某某通過另一定期一本通賬戶向其活期一本通賬戶轉入100003.33元,當日以現金方式支取10萬元,該活期一本通賬號是子賬號,取款憑證中顯示的是該活期一本通賬戶的主賬號。

鄭某某認爲銀行將其15萬元存款丟失,那麼“15萬元存款到底哪兒去了?”本次公開聽證會給出了準確回答:鄭某某已分別於2007年5月3日和2016年3月1日將15萬元存款支取。

檢察建議有的放矢

檢察機關針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錫林浩特分行在儲蓄存款業務中開立銀行卡賬戶主賬號、子賬號易引發儲戶誤解;存款憑證中只體現賬戶賬號、取款憑證中只體現存摺(單)號的疏漏問題,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錫林浩特分行提出檢察建議,建議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錫林浩特分行在辦理儲蓄存款業務中加強與儲戶的溝通,站在儲戶的立場上考慮問題,做到溫和有禮,耐心傾聽儲戶的訴求並答疑解惑,避免儲戶產生誤解,同時建議就此類問題進行深入分析研究,借鑑先進做法,消除與儲戶發生此類糾紛的潛在風險,做到防患於未然。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錫林浩特分行工作人員當場表示接受建議,會後將向總行層報並建議在儲蓄存款業務中尋求更合理、更規範的制度和規程,堵塞管理和業務漏洞,提高服務質量,防止類似爭議再次發生。

客觀公正彰顯公信

本次公開聽證會爲雙方當事人提供了一個陽光、公開的對話平臺,以公開審查、公開答覆的方式,尊重並滿足當事人的知情權和表達權,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聽證會中,檢察機關堅持客觀公正的立場,秉持負責任的態度,針對案件關鍵證據主持雙方當事人質證,“讓事實越說越清,讓道理越講越明”。本次公開聽證會的成功舉辦,增強了檢察工作的透明度,讓雙方當事人感受到了濃濃的檢察情懷,讓人民羣衆真正體會到“其有所呼,檢有所應”。“以公開聽證促司法公正”的這一舉措,爲檢察機關做好息訴服判工作奠定了基礎,爲有力提升檢察公信力作出了有效嘗試。

來源 | 第四檢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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