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股東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被實施接管一事,民生銀行稱,對其正常經營沒有重大不利影響。

7月17日晚間民生銀行(600016.SH;01988.HK)發佈重要公告稱,關注到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刊登的《中國銀保監會依法對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機構實施接管的公告》。中國銀保監會派駐接管組依據相關法律委託國壽健康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按照託管協議託管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人壽”)業務。

華夏人壽與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方股份”)、東方股份的控股股東東方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東方有限”) 爲一致行動人,持有民生銀行可行使表決權股份數合計爲 3463910559 股,佔總股本的 7.91%。

具體來說,截至7月17日,東方股份持有民生銀行A 股普通股1280117123股,東方有限”持有民生銀行A股普通股35000000股,華夏人壽持有民生銀行A 股和H股普通股2148793436股。東方股份與華夏人壽於2016年6月29日簽署《一致行動協議》,於 2018年12月27日簽署《一致行動協議之補充協議》,東方有限與華夏人壽於2018年12月27日簽署《一 致行動協議》。

民生銀行表示,上述事項對公司正常經營沒有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將關注該事件的進展,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銀保監會7月17日表示,華夏人壽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的經營行爲,觸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接管條件,對包括華夏人壽在內的六家機構實施接管的期限爲一年(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如接管工作未達到預期效果,接管期限依法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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