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斗氣很危險,一旦情緒失控很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前段時間桂林發生的這起交通事故,再次爲各位駕駛員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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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症”害人害己,車禍造成1死1傷

2020年3月上旬某夜間,小楊與朋友小宇(均爲化名)到沃爾瑪肯德基喫完夜宵後,駕車至芳華路口等紅綠燈時,突然遇到黑色小轎車斜插至其車前面,

小楊心生不爽,等綠燈亮起,其就超車到該黑色小轎車前面,對方不服,雙方“你來我往”了幾下,後雙方互罵了幾句,互罵中坐在副駕駛的小宇向對方車輛扔了喫剩的漢堡,後對方將小楊的車逼停,並從車上下來理論,小楊深感不對勁,怕起衝突,駕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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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邊的黑色轎車的駕駛員桂某也是邀好友楊某喫宵夜,飲酒後沒有駕駛證的桂某還駕車送好友回家。

桂某見小楊駕車離開,並沒有就此了事,而是駕車一路狂追,追到禾家鋪路段時撞上路邊的隔離綠化帶,事故造成駕駛員桂某當場死亡,副駕駛的楊某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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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後,死者桂某家屬起訴到法院,要求黑色小轎車上的小楊和小宇承擔責任。該案主審法官瞭解案情後,考慮到雙方住的比較遠,本着“儘可能一次性解決糾紛”的想法, 儘量減少當事人訴累,節約司法資源,就通過電話和雙方溝通,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在法官法理和情理的分析下,被告考慮到原告死後只剩老小確實可憐,基於人道主義,同意對原告予以6萬元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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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原告則認爲人死了纔有6萬元的補償太少了不願接受。面對原告的不解,法官耐心細緻地給原告分析了案件的利害關係。

最終,雙方同意調解。2020年7月16日,雙方在法官的組織下當場進行調解,原告當場領走了6萬元的補償款,該案最終得以案結事了。

開車火氣大,後果很可怕!

我們該如何預防“路怒症”?

事鍋再次提醒司機朋友,行車在外安全第一,路怒要不得,學會包容禮讓,爲自己也爲他人安全着想,不要因一時衝動造成不可挽回的的後果!同意的請點在看

桂林事兒綜合編輯(版權歸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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