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日前,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分別以涉嫌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被告人孟憲慈提起公訴。

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

2006年至2017年,被告人孟憲慈在擔任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東環街道辦事處新農村建設辦公室副主任、新農村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東環辦事處社區服務中心及農貿市場工程項目建設指揮部現場協調員、中共孟家溝村委員會黨委副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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