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場景與林女士別墅照片對比
電視劇場景與林女士別墅照片對比

揚子晚報7月22日報道 原標題:閒置豪華別墅竟成劇組拍攝地 房主:設施損壞,索賠三百萬元

近日,一則“杭州女子刷劇時,意外發現自己多年未住的別墅,成了劇組拍攝地”的新聞在網上刷屏。昨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聯繫上林女士(化名)的代理律師王勤保,他告訴記者,目前該案已在3月開庭,7月庭前會議,現進行到證據交換階段,還有一些“謎團”待揭開。而記者撥打該案中多個被告的電話,物業公司、開發商等固定電話均爲“空號”。

女子曝光

自家別墅竟成劇組拍攝地

紫牛新聞記者瞭解到,林女士老家是寧波慈溪,後一直在杭州定居。5年前她在慈溪買了一棟別墅,因一開始就考慮到不會長住,就把鑰匙託管給了物業。

2015年,林女士與當時該別墅的物業“寧波新上海國際物業公司”簽訂了“業主鑰匙委託保管書”,明確指出,“同意寧波新上海國際物業公司保留三把鑰匙,僅限在緊急情況下使用,如裝修、緊急維修、突發情況等”。林女士的本意是煩請物業幫忙定期開門採光通風,浙江很多別墅的業主都採取這種物業代保管鑰匙的方式。

2019年9月底,林女士偶然看了電視劇《我和我的兒女們》,無意間發現自家這套別墅出現在了該電視劇裏,是劇中二女兒的家,有不少二女兒躺在牀上的場景。林女士在後續調查中再三確認,電視劇中出現的確實是她的別墅,甚至該別墅還是這部電視劇的主要取景點。該劇不僅曝光了小區地址、房屋外立面,連房屋內部景象的鏡頭也貫穿全劇,有很多角色在該別墅裏喫飯睡覺摔摔打打的場景。

2019年年底,溝通未果情況下,林女士將別墅物業、電視劇《我和我的兒女們》的出品方、播放平臺等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道歉,平臺下架該電視劇。

今年3月,第一次庭審時,林女士又被驚到了:在她家別墅拍電視劇的其實不止一家,起碼還有一部電視劇《大約是愛》。因此《大約是愛》的三個出品方也被追加爲被告。

律師講述

曾想起訴8個播出平臺

經溝通,林女士本人不願意接受媒體採訪,全權委託浙江思偉律師事務所王勤保律師代理。

王律師表示,起初查證發現,《我和我的兒女們》的播出平臺起碼有8個,於2019年5月在上海電視劇頻道首播,此後相繼在寧波電視臺、央視,以及愛奇藝、央視網、騰訊、優酷等視頻平臺播出,當時向這8個平臺都寄送了律師函,但均遭拒收。“所以就將這8家平臺一併起訴,但法院沒有受理。最終平臺方面,就選擇了主要播放的愛奇藝起訴。”

劇組回應

寧波影視稱:訴訟階段不便發聲

《我和我的兒女們》出品方爲寧波影視,錢江晚報的報道中指出,寧波影視律師表示該劇200人的劇組不是“擅闖”,前期製片人以普通看房客身份跟該別墅小區物業聯繫考察,導演認可後,劇組就拿着寧波市相關部門的介紹信,跟樓盤銷售人員以及開發商溝通後,進駐拍攝了7天。劇組以爲,這套別墅是開發商的樣板房,劇組並不知“此房已售”。爲此,法院也依職權追加了開發商寧波相原和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爲被告。

昨天,記者聯繫上寧波影視,該影視綜合部主管表示,寧波影視爲國企,只有一個發言人,就是董事長兼總經理,但他出差了,不便接受採訪。同時她也表示,訴訟還在進行中,現階段寧波影視不便發聲,在合適的時機會發布聲明。

另一部電視劇《大約是愛》的出品方有三個,爲強盛(上海)多媒體有限公司、浙江超凡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上海劇浪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也已被追加爲被告。7月的庭前會議中,《大約是愛》律師表示,曾入駐拍攝,付給現在的吾同物業6萬元場地費。

疑問1別墅到底損失了多少?

《我和我的兒女們》拍攝時間爲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大約是愛》拍攝時間爲2018年1月至3月,且電視劇已於2018年12月在騰訊視頻播出,林女士的房屋作爲該劇男主角的居住場所取景點,房屋鏡頭也是貫穿整部劇。

房屋被損壞痕跡
房屋被損壞痕跡

兩個劇組拍攝給林女士帶來的直接損失有哪些?據王律師介紹,林女士購買的房屋爲該樓盤唯一的一間樣板房,精裝修交付,實際使用面積約1000多平方米。“慈溪是個小縣城,該別墅2014年售價就近3000萬元,可見很高檔。”2015年,林女士拿到房子時,與開發商工作人員清點了房屋內的傢俱、裝飾等設備物品,並交接了設備清點清單。2015年10月,林女士就辦好了房產證。

對照這份設備清點清單,林女士發現,屋內電梯損壞已無法正常使用;指紋鎖大門嚴重磕損且已不能正常使用;奢侈品絲巾及全部地毯污損;多件大件傢俱磨損、損壞,各個房間的牀均有使用痕跡;多件裝飾畫、掛飾、投影儀及配套幕布、多套餐具遺失;房屋外立面被安裝攝像頭破壞牆體,等等。

疑問2到底是誰給兩個劇組開的門?

王律師告訴記者:目前該案件一共有8個被告,包括別墅前後期的兩個物業公司、開發商寧波相原和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我和我的兒女們》的電視劇出品方、《大約是愛》的三個出品方、愛奇藝平臺。

案件的焦點是,到底是誰開門讓劇組進去拍攝的?是開發商?前物業?還是現物業?兩家物業公司均否認,7月開庭時,開發商未到場。

前期物業——寧波新上海國際物業公司的出庭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公司在2016年12月就撤出了小區。而且我們公司只是小區的前期物業,僅負責保潔工作,其餘收取物業費、裝修管理、保安等都是開發商自己負責的。”

而現物業即吾同物業的代理律師則表示:“我方是與業委會簽訂的合同。根據合同是在2018年7月1日接手小區工作的。原告林女士也未和我方簽訂過業主鑰匙委託保管書。”

對此,林女士方面出具的物管費繳納收據顯示,2018年,她一次性繳納了前三年的物業費,一共6.4萬元,收款蓋章的是現在的吾同物業。

記者撥打了吾同物業公司在起訴書中留下的固定電話,語音提示爲空號。隨後撥打了開發商寧波相原和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起訴書中留下的固定電話,同樣提示爲空號。

王律師告訴記者,這起民事侵權官司中侵犯的主要是兩種權利,一是房屋所有權,物權法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另外就是隱私權,在新出臺的《民法典》中對侵犯隱私權也做了明確規定,在獲得權利人明確同意之前,不得“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因此林女士的訴求有這幾點,一是電視劇下架,或將電視劇中涉及到其別墅的鏡頭刪除;二是賠禮道歉;三是賠償損失,目前預估爲300萬元,包括財產損失和侵犯隱私權。王律師還透露,此前國外有個類似的案件,最終覈定爲獲賠14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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