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蓄滯洪區,是指河堤外洪水臨時貯存的低窪地區及湖泊等(多數歷史上就是江河洪水淹沒和蓄洪的區域),被用來分蓄超過河道安全泄量的超額洪水的地區。

建立蓄洪區,是犧牲局部利益,保證重點城市、重點地區安全的一項迫不得已的措施。

一位老大爺用樹枝趕着幾百只大白鵝,懷裏還抱着一隻;數十頭奶牛慢悠悠地走在車燈照出的光亮中,背景裏,是熙熙攘攘的三輪摩托車和電動車;一對母女正在往往自己的電動三輪車上裝被褥……

這是7月20日晚,安徽省阜南縣王家壩附近的蒙窪蓄洪區,緊張、有序,嘈雜中又顯得異常安靜。1有一種精神叫“王家壩”

因連日暴雨影響,淮河汛情進入到嚴峻態勢。

7月20日,接國家防總命令, 千里淮河第一閘——王家壩閘開閘放水,滾滾河水流出閘,下游蒙窪蓄洪區啓用蓄洪。

位於淮河干流的王家壩水利樞紐工程,分爲王家壩閘和蒙窪蓄洪區兩部分。王家壩閘因其所處地理位置特殊,對中下游排洪治理意義重大;蒙窪蓄洪區面積181平方公里,設計蓄水量可達7.5億立方米,相當於126個西湖的水量,蓄洪後會極大緩解淮河中下游的汛情壓力。

開閘前,蓄洪區內受到影響的阜南縣4個鄉鎮2048人已全部提前撤離。有近20萬人口的蒙窪蓄洪區,總轉移人數也僅爲實際人口的百分之一。這是當地多年抗洪總結出的經驗——村民們多集中生活在地勢較高的莊臺上,在洪水到來時,這裏像是一座相對安全的小島。

爲給淮河減輕汛期壓力,這是王家壩時隔13年後再次開閘泄洪,也是蒙窪建成以來第16次蓄洪。

有一種精神叫“王家壩”!舍小家爲大家,舍局部顧全局!

全網都在感謝王家壩!

2020年,入汛早,入梅早,強降水過程多,局部強度大。

截至7月19日,7月以來洪澇災害造成江西、安徽、湖北、湖南、重慶、貴州等24省(區、市)2385.7萬人次受災,31人死亡失蹤,203.9萬人次緊急轉移安置。

不管是前方奮力抗洪的救援力量,還是後方默默支持、全力配合的各界羣衆,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共同守衛家園。2國家不會虧待蓄洪區百姓

從1954年至2007年,王家壩閘累計12個年份15次開閘蓄洪,蓄洪總量達75億立方米,爲削減淮河洪峯,確保兩淮能源基地、京九和京滬交通大動脈、淮北大堤及沿淮大中城市的防洪安全立下汗馬功勞。

時隔13年,王家壩7月20日再次開閘放水,蓄洪區老百姓再次緊急撤離,背後是多種複雜因素的綜合考量。

無論如何,全國各地蓄洪區人民的犧牲和付出,是有目共睹的。那麼,國家對蓄洪區的補償,相關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

有關蓄洪區補償的法律規定主要有兩個:《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2000年)、《國家蓄滯洪區運用財政補償資金管理規定》(2006)。

《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2000年,國家爲保障蓄滯洪區的正常運用,確保受洪水威脅的重點地區的防洪安全,合理補償蓄滯洪區內居民因蓄滯洪遭受的損失,制定了《暫行辦法》。

(1)補償原則

①保障蓄滯洪區居民的基本生活;

②有利於蓄滯洪區恢復農業生產;

③與國家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

(2)補償對象

蓄滯洪區內具有常住戶口的居民(以下簡稱區內居民),在蓄滯洪區運用後,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獲得補償。

區內居民除依照本辦法獲得蓄滯洪區運用補償外,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與其他洪水災區災民同樣的政府救助和社會捐助。

(3)補償範圍

蓄滯洪區運用後,對區內居民遭受的這些損失給予補償:

①農作物、專業養殖和經濟林水毀損失;

②住房水毀損失;

③無法轉移的家庭農業生產機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費品水毀損失。

蓄滯洪區運用後造成的下列損失不予補償:

①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應當退田而拒不退田,應當遷出而拒不遷出,或者退田、遷出後擅自返耕、返遷造成的水毀損失;

②違反蓄滯洪區安全建設規劃或者方案建造的住房水毀損失;

③按照轉移命令能轉移而未轉移的家庭農業生產機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費品水毀損失。

(4)補償標準

蓄滯洪區運用後,按照下列標準給予補償:

①農作物、專業養殖和經濟林,分別按照蓄滯洪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50—70%、40—50%、40—50%補償,具體補償標準由蓄滯洪區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蓄滯洪後的實際水毀情況在上述規定的幅度內確定。

②住房,按照水毀損失的70%補償。

③家庭農業生產機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費品,按照水毀損失的50%補償。但是,家庭農業生產機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費品的登記總價值在2000元以下的,按照水毀損失的100%補償;水毀損失超過2000元不足4000元的,按照2000元補償。

(5)補償程序

①建檔立卡: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下同)對區內居民逐戶登記,由村(居)民委員會張榜公佈;在規定時間內村(居)民無異議的,由縣、鄉、村分級建檔立卡。

②備案: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區內居民的登記情況及變更登記情況彙總後,抄報所在流域管理機構備案。

③覈查損失、提出補償方案:蓄滯洪區運用後,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覈查區內居民損失情況,按照規定的補償標準,提出補償方案,經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主管部門覈實後,由省級人民政府上報國務院。

省級人民政府上報的補償方案,由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覈定,提出補償資金的總額,報國務院批准後下達。

④補償資金:補償資金由中央財政和蓄滯洪區所在地的省級財政共同承擔;具體承擔比例由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根據蓄滯洪後的實際損失情況和省級財政收入水平擬定,報國務院批准。……蓄滯洪區運用後,補償資金應當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⑤確定具體補償金額:縣級人民政府在補償資金撥付到位後,應當及時制定具體補償方案,由鄉(鎮)人民政府逐戶確定具體補償金額,並由村(居)民委員會張榜公佈。

補償金額公佈無異議後,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發放補償憑證,區內居民持補償憑證、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和身份證明到縣級財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機構領取補償金。

《國家蓄滯洪區運用財政補償資金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補償資金管理規定》)

2006年,國家爲了規範和加強國家蓄滯洪區運用財政補償資金的管理,確保資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據《暫行辦法》制定了《補償資金管理規定》。

《補償資金管理規定》在補償範圍、補償標準方面作了更爲詳細的規定:

(1)居民住房只補償主體部分的水毀損失,其他搭建的附屬建築物不屬於補償範圍。居民住房按損失價值的70%予以補償。災後享受國家統一建房補助政策的區內居民,其房屋損失不予重複補償。

(2)無法轉移的家庭農業生產機械、役畜和家庭主要耐用消費品主要補償因受轉移時間等限制沒有轉移到安全區域而造成的水毀損失:

①家庭農業生產機械。主要包括:電(動)機、柴油機等農用生產機械。

②役畜。主要包括:牛、馬、騾、驢等從事農役的牲畜(不含幼畜)。

③家庭主要耐用消費品。主要包括:空調、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等主要家用電器。

以上三項按水毀損失的50%補償。但登記總價值在2000元以下的,按照水毀損失的100%補償;水毀損失超過2000元不足4000元的,按照2000元補償。

(3)農作物、專業養殖、經濟林具體補償標準如下:

①農作物實行畝均定值補償。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統計上報的蓄滯洪前三年(不含分洪年份,下同)同季主要農作物平均產值的50%~70%確定。

②專業養殖實行分類定值補償。補償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按蓄滯洪前三年相同生長期平均產值的40%~50%確定。

③經濟林實行畝均定值補償。補償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按蓄滯洪前三年相同生長期平均產值的40%~50%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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