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杭州殺妻案嫌犯弟弟:哥哥未通過別人轉達對女兒撫養權的意見)

杭州殺妻案嫌犯弟弟:哥哥未通過別人轉達對女兒撫養權的意見 (來源:original)

7月27日,浙江諸暨。許某某和來某某再婚所生女兒的撫養權問題引發關注。許某某親弟弟表示,未收到哥哥對孩子撫養問題的意見,在杭州生活也許對孩子發展更有利。

此前新聞:

杭州殺妻案嫌疑人弟弟:願撫養其小女兒 關愛不會少

新京報訊7月26日晚間,杭州妻子“失蹤”案犯罪嫌疑人許某某的弟弟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願意撫養許某某和來某利的小女兒。

此前的7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通報了相關案情。據犯罪嫌疑人許某某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對妻子來某利產生不滿,於7月5日凌晨趁來某利熟睡時將其殺死,分屍後分散拋棄。

據三聯生活週刊報道,許某某與來某利均爲再婚,二人有一個女兒,今年11歲;許某某與前妻有一個29歲的兒子。此前,來某利的前公公曾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來某利與前夫於良(化名)有一個女兒,29歲左右,已經結婚。

於良透露,大女兒曾說,小女兒在“姨娘”即來某利的姐姐處照顧。7月26日下午,來某利的姐姐告訴新京報記者,家人正在考慮來某利小女兒的監護、撫養問題。

來某利姐姐稱,現在來某利去世、許某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自己身患重病,家中還有兩個孫輩小孩需要照顧,所以撫養來某利小女兒有一定困難。“管(撫養)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孩子是否由我們照顧)她姐姐會決定的。”

對此,於良表示來某利小女兒應由與其有血緣關係的家屬監護、照料,今後的生活費用會是一筆不小的開銷。所以即使大女兒同意扶養小女兒,也要和自己商量。

而犯罪嫌疑人許某某的家人方面,其弟弟表示願意撫養來某利的小女兒。他說,小女兒與自己的女兒相差一歲,“也有伴,關愛不會少”。

依據民法總則,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爲祖父母、外祖父母;二爲兄、姐;三爲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據來某利的前公公及許某某老家浙江省諸暨市球山村村民透露,來某利、許某某雙方的父母均已過世。

遇害女子前夫:大女兒願撫養小女兒也要與家裏商量

7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披露了備受關注的“杭州女子失蹤案”的案情。案件被定性爲“一起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案件”。26日,遇害女子來某利前夫餘先生接受媒體採訪時稱,目前在考慮來某利和其丈夫許某某再婚所生小女兒的監護事宜。餘先生稱,小女兒正常來說應由有血緣關係的親屬撫養、照顧,即使他和來某利所生的大女兒同意撫養,但仍需和家裏人商量決定。

杭州遇害女子名下有三套房2女兒1繼子該怎麼分?

來女士失蹤案終於真相大白,大家先前或許早已經預料到了會是這樣的結果,只是沒想到會如此血腥與殘忍!現在來女士的現任老公已經被抓獲,等待他的自然是法律的嚴懲,但似乎事情還遠沒有結束,比如來女士的房產該作何分配與處理?作爲來女士的繼子到底有沒有權利分到?

杭州殺妻案嫌疑人弟弟:願撫養其小女兒 關愛不會少

按照先前網上的消息披露,來女士的大女兒是和繼子都在爭房產,到底是來女士的大女兒是真的在爭房產還是爲了替自己的母親出一口氣不要太便宜了繼子呢?如果是真的在爭,她當然作爲來女士的女兒,自然是有權利爭的;如果只是爲了替母親爭口氣,才與繼子來爭的話,那她可能就不一定會真的要房產,很有可能即使要來了也會給來女士的小女兒,畢竟小女兒才11歲左右,還比較年幼,現在母親走了,父親也快了,算是成了孤兒,路還很長。

杭州失蹤女子案丈夫曾淡定接受採訪 令人頭皮發麻 (來源:orig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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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的7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通報了相關案情。據犯罪嫌疑人許某某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對妻子來某利產生不滿,於7月5日凌晨趁來某利熟睡時將其殺死,分屍後分散拋棄。

據三聯生活週刊報道,許某某與來某利均爲再婚,二人有一個女兒,今年11歲;許某某與前妻有一個29歲的兒子。此前,來某利的前公公曾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來某利與前夫於良(化名)有一個女兒,29歲左右,已經結婚。

於良透露,大女兒曾說,小女兒在“姨娘”即來某利的姐姐處照顧。7月26日下午,來某利的姐姐告訴新京報記者,家人正在考慮來某利小女兒的監護、撫養問題。

來某利姐姐稱,現在來某利去世、許某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自己身患重病,家中還有兩個孫輩小孩需要照顧,所以撫養來某利小女兒有一定困難。“管(撫養)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孩子是否由我們照顧)她姐姐會決定的。”

對此,於良表示來某利小女兒應由與其有血緣關係的家屬監護、照料,今後的生活費用會是一筆不小的開銷。所以即使大女兒同意扶養小女兒,也要和自己商量。

而犯罪嫌疑人許某某的家人方面,其弟弟表示願意撫養來某利的小女兒。他說,小女兒與自己的女兒相差一歲,“也有伴,關愛不會少”。

依據民法總則,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爲祖父母、外祖父母;二爲兄、姐;三爲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據來某利的前公公及許某某老家浙江省諸暨市球山村村民透露,來某利、許某某雙方的父母均已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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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不管房產怎麼分,來女士也已經永遠地走了,來女士這邊家屬想必肯定也要找她現任老公這邊的家屬說道說道,肯定也不能便宜了來女士現任老公這邊,不然來女士肯定死不瞑目,既然悲劇已經發生,儘量還是讓來女士早點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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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淑麗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胡淑麗_MN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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