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再婚拒絕生育遭丈夫索賠15萬元 法院駁回:公民有不生育的自由

【#女子再婚拒絕生育遭丈夫索賠15萬元# 法院駁回:公民有不生育的自由】近日,重慶潼南法院審理了一起因妻子拒絕生育引發的精神損害糾紛案。女子王某系再婚與前夫育有一女,女兒跟隨王某及現任丈夫李某一起生活。王某因已做絕育手術,婚後二人一直未生育共同的子女。李某要求王某通過手術恢復生育能力,遭王某拒絕。王某兩次起訴要求離婚,法院均以證據不足以證明感情徹底破裂駁回。李某稱王某背棄白頭偕老的承諾,拒絕生育致自己至今未育有子女,索要精神損失15萬元。法院認爲,生育不是婚姻必然結果,女性也並非生育工具,最終判決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時間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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