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青島公安】;

王先生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

在對方脅迫下賠償13000元

隔了幾天

王先生感覺被“碰瓷”於是報案

“碰瓷的”朋友

讓王先生出乎意料的是,黃島警方查獲4名涉嫌敲詐勒索的嫌疑人,其中主使人竟然是他非常信任的“朋友”,而案件起因竟是王先生在微信羣裏隨手發的一條“約酒”信息。

7月21日上午,王先生到黃島公安分局泊裏派出所報案稱,幾天前因酒後駕車被人敲詐勒索。王先生是黑龍江人,今年35歲,在泊裏鎮一家企業務工。據王先生講,7月16日晚10點左右,他和一名朋友在泊裏鎮駐地一家炸串攤位喫飯,期間他喝了兩瓶啤酒。到了12點多鐘,王先生駕車回家,走到邱家莊東西大街村委附近時,一輛白色比亞迪轎車強行超車並突然變道,王先生的車頭右前側和對方車左側後車門位置撞在一起。對方車上下來兩名男青年,王先生質問對方怎麼開的車,並表示車損不嚴重就不追究了。不料兩名男青年不依不饒,說王先生喝酒了,要報警處理,並且嚇唬王先說“交警來了要罰5萬拘留15天”。王先生被他們說的嚇住了,於是同意私了,但是對方張口就要2萬,雙方僵持不下。王先生到泊裏鎮時間不長,認識的朋友不多,就給感覺關係相處不錯的單位同事竇某打電話,讓他過來幫忙處理。

竇莫趕到現場後和對方兩名男青年立即吵吵起來,互相對罵了幾句,還差點動起手來。後來兩名男青年就說要等一個“費哥”過來處理。結果“費哥”來了就說2萬便宜了,要3萬不給就報警。“費哥”嚇唬王先生“交警處理吊銷駕駛證罰5萬,如果抽血超過80還得判三年”。王先生更加害怕了,此時竇某就上前和對方求情,最後協商讓王先生賠對方13000元。王先生找朋友借了1萬元通過微信轉給對方駕駛員,還有3000元沒有着落,此時竇某主動說幫王先生墊付這3000元,並通過支付寶轉給了對方駕駛員。事情處理完後,雙方各自離去。

王先生後來越琢磨越不對勁,認爲事故發生的蹊蹺,被“碰瓷”了,於是報案。王先生通過微信轉賬給對方時,看到對方駕駛員的名字是“安某”。泊裏派出所民警根據王先生提供的情況,於7月21日下午找到竇某取證。竇某反覆說不認識安某等人,就是過去幫王先生處理事,甚至還借給他3000元用於賠償對方。7月22日,辦案民警將嫌疑人安某(21歲,黃島區人)、費某(25歲,黃島區人)以及當時在車上的尹某(20歲,黃島區人)抓獲,經審訊發現這一起有預謀的敲詐勒索案,案件的主使人竟然就是“證人”竇某(20歲,黃島區人)。

據竇某等人供述,7月16日晚10點左右,其下夜班後駕車拉着安某想找地方玩,經過泊裏鎮雙星路口一個炸串攤位時,看見王先生的車停在附近,他想起王先生下班前在單位微信羣裏發消息“晚上有時間去雙星路口炸串攤位喝酒”,推斷王先生肯定喝酒了,於是讓安某等王先生開車走的時候製造交通事故,趁機勒索王先生。竇某不能露面,他便聯繫尹某陪安某一塊壯膽,又聯繫費某扮演安某的哥哥,一唱一和嚇唬王先生。竇某一直在附近通過電話、微信和安某等人聯繫指揮,但他沒有料到的是,在兩車相撞後,王先生竟然向他求助,問他是否認識費某,讓他去現場幫着處理事。竇某到了現場假裝與安某、尹某不認識,對罵起來還假裝要打架,之後費某到場後,竇某又假裝幫着“求情”,甚至借錢給王先生賠償。竇某等人的“演出”騙過了王先生,他“仗義”的行爲甚至讓王先生非常感動。紙終究包不住火,竇某主使的“碰瓷”大戲在安某、尹某和費某到案後最終敗露,他也從“證人”變成了“嫌疑人”。目前竇某等4人均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黃島警方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對於王先生涉嫌酒駕的違法行爲,交警部門將進一步調查並作出處理。 策劃 | 趙 青撰稿 | 齊林新編輯| 胡昕臣審覈 | 王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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