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8月3日電 8月3日晚間,成都天翔環境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翔環境”)連發《關於公司收到實際控制人的公告》《關於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的風險提示公告》《關於暫停上市期間工作進展情況暨股票存在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三張公告。

根據《關於公司收到實際控制人的公告》,《取保候審決定書》內容顯示:成都市公安局正在偵查成都天翔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因犯罪嫌疑人鄧親華、鄧翔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決定對其取保候審,鄧親華取保候審期限從2020年1月21日起算、鄧翔取保候審期限從2020年2月20日起算。犯罪嫌疑人應當接受保證人的監督。

公司稱,實際控制人鄧親華先生、其一致行動人鄧翔先生未在上市公司擔任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影響公司的正常業務運作。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天翔環境提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成都天翔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暫停上市的決定》(深證上〔2020〕377號),公司股票已於2020年5月13日起暫停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已過半,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進入司法重整程序的法律文件,公司可能面臨無法進入司法重整或進入司法重整程序後因重整失敗被法院宣告破產的風險。

《關於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的風險提示公告》顯示,公司銀行賬戶被申請凍結額度合計5.4億元,截至目前,公司實際被凍結的所有銀行賬戶的銀行存款爲426.91萬元。

《關於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的風險提示公告》截圖

天翔環境表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公司資金24.31億元。公司未履行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的擔保餘額爲4634.94萬元,系公司爲控股股東提供的擔保餘額(該擔保餘額含:剩餘本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逾期利息及逾期罰息、財產保全費、財產擔保費、仲裁費等,不含2020年1月1日至清償之日的逾期利息及逾期罰息)。

同時天翔環境提醒,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對公司的正常運行、經營管理造成一定的影響,公司尚不排除後續其他賬戶被凍結的情況發生。

天翔環境稱,公司股票有終止上市的風險。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成都天翔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暫停上市的決定》(深證上〔2020〕377號),公司股票已於2020年5月13日起暫停上市。股票暫停上市期間,公司將於每月前五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爲恢復上市所採取的措施及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同時披露股票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提示公告。

公司債權人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請,如果法院受理了公司債權人提出的對公司進行重整的申請,法院將指定管理人,債權人依法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規定期限內製定重整計劃草案並提交債權人會議審議表決。公司債權人根據經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計劃獲得清償。如果重整計劃草案不能獲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將裁定終止公司的重整程序,並宣告公司破產。如果公司無法進入司法重整程序或進入司法重整後因重整失敗被宣告破產,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此外,天翔環境還發布了《關於暫停上市期間工作進展情況暨股票存在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公告顯示,公司股票暫停上市期間工作進展情況與上月公告所披露的情況相比無實質性進展。(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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