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3日电 8月3日晚间,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翔环境”)连发《关于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的公告》《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关于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暨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三张公告。

根据《关于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的公告》,《取保候审决定书》内容显示:成都市公安局正在侦查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因犯罪嫌疑人邓亲华、邓翔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邓亲华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年1月21日起算、邓翔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年2月20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的监督。

公司称,实际控制人邓亲华先生、其一致行动人邓翔先生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天翔环境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377号),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已过半,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的法律文件,公司可能面临无法进入司法重整或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后因重整失败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显示,公司银行账户被申请冻结额度合计5.4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实际被冻结的所有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款为426.91万元。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截图

天翔环境表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金24.31亿元。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担保余额为4634.94万元,系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余额(该担保余额含:剩余本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逾期利息及逾期罚息、财产保全费、财产担保费、仲裁费等,不含2020年1月1日至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及逾期罚息)。

同时天翔环境提醒,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尚不排除后续其他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发生。

天翔环境称,公司股票有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377号),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于每月前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披露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

公司债权人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如果法院受理了公司债权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无法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或进入司法重整后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此外,天翔环境还发布了《关于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暨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与上月公告所披露的情况相比无实质性进展。(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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