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加強市容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有效治理各類城市亂象,推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8月4日上午,渭南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組織召開中心城區市容環境亂象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

渭南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局長王小奇,副局長王百林,以及市局業務科、法制科、稽查支隊的領導和臨渭區,高新區,經開區,華州區城市管理執法局的局長和各區執法大隊大隊長參加會議。

會上宣讀了《渭南市城市管理執法局關於開展中心城區市容環境亂象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渭南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局長王小奇在會上提出三點要求,一是提高執法隊伍對創建文明城市的認識;二是對已經通報的市容亂象,要總結經驗,舉一反三;三是結合當前形勢,繼續加大整改力度。隨後,對《渭南市城市管理執法局關於開展中心城區市容環境亂象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中規定的9條內容,做了詳細的解釋說明並安排相關工作。

記者瞭解到,爲推進中心城區市容環境亂象專項整治工作,渭南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印製了1萬份《渭南市城市管理執法局關於開展中心城區市容環境亂象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加大宣傳力度,並在明日舉行的《全市創建文明城市及城市三覆蓋、四清零、五提升動員大會》後,對中心城區主次幹道兩側影響市容觀瞻等城市亂象開展爲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工作。8月5日至8月12日期間,主要以宣傳爲主,會議要求全市各執法大隊至少配置一輛宣傳車,並要求執法隊員沿街入店宣傳,加強市民的創文意識,瞭解有關市容市貌的相關規定。13日起,將對中心城區的市容環境亂象進行嚴厲打擊,堅決做好推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

另附:《渭南市城市管理執法局關於開展中心城區市容環境亂象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

渭南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關於開展中心城區市容環境亂象專項整治

工作的通告

爲加強市容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有效治理各類城市亂象,推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依據《陝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等法律法規,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決定從即日起對中心城區主次幹道兩側影響市容觀瞻的城市亂象開展爲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城市街道兩側亂搭亂建。沿街單位和房屋所有人應對臨街私搭亂建的構築物進行拆除、清理。

二、嚴禁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騎行人員要嚴格遵守人行道車輛停放管理規定,在劃定的地點停放,排列整齊。

三、嚴禁在城市的建築物、構築物、樹木、路面及公共設施上刻畫、塗寫、噴塗等影響市容的行爲,禁止未經批准懸掛、張貼宣傳品。

四、嚴禁個人和單位擅自處置建築垃圾。建築垃圾處置實行公司化運營,建築渣土車輛要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區域進行拉運,不得出現帶泥上路、沿途拋灑、隨意傾倒等違規違法行爲。

五、嚴禁在城市主次幹道、十字路口、小區門前、學校周邊佔道經營。沿街門店、夜市應在劃定的區域和限定時間內有序出店經營,流動商販應在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劃定的便民市場、臨時流動商販集中經營點按規定時間和管理要求規範經營。嚴禁使用高音喇叭招攬顧客噪音擾民。

六、嚴禁任何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違規違法設置戶外廣告,沿街設置門頭牌匾實行一店一招。

七、嚴禁違規違法設置建築圍擋。建築工地要按照建築圍擋設置規範設置圍擋,確保安全、美觀、文明,同時要按要求統一設置一定數量的公益廣告。

八、嚴格落實“門前四包”責任制。主次幹道門店、單位要嚴格按照《渭南市門前四包責任制管理辦法》規定,做到門前衛生乾淨整潔,嚴禁亂貼亂畫、亂堆亂佔、亂停亂放、亂吊亂掛等“八亂”和噪音擾民行爲;嚴禁向人行道和下水井口亂潑污水、亂倒污物;嚴禁餐廚垃圾運輸過程中滴漏拋灑、隨意傾倒行爲;嚴禁在門前設置崗亭、欄杆、石墩、地樁、鐵柱、錐形筒等障礙物阻礙行人正常通行。

九、嚴格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各城管執法單位要加大對市容環境亂象的整治力度,整治過程中要全程收集違規違法事實和證據,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對不服從管理、妨礙執行公務、暴力抗法的依法嚴厲打擊並公開曝光。

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守城市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爭做文明渭南人,共創文明渭南城。歡迎廣大市民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爲進行監督和舉報。

投訴舉報電話:市城管執法局 0913-2933678

臨渭區城管執法局 0913-3038293

華州區城管執法局 0913-4711926

高新區城管執法分局 0913-2110101

經開區城管執法分局 0913-2581315

渭南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2020年7月31日

《東秦百姓》記者:孫浩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