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美國四大科技巨頭的聽證會:直擊靈魂的“拷問”還是“政治秀”?有五大問題值得所有中國企業思考……

作者:陳永偉

美國東部時間7月29日,蘋果、亞馬遜、谷歌、臉書這四大科技巨頭的CEO罕見地亮相於同一場會議。不過,和往常的各種峯會、演講不同,這場會議並沒有專門爲這四位重量級嘉賓準備鮮花和掌聲。等待這“四大天王”的,只有十幾位眈眈的議員和一連串直擊靈魂的拷問。

導讀

壹  ||從現實的效果看,這場本應十分莊重、威嚴的聽證會似乎並沒有開成它本來應有的樣子。議員們的詢問雖然鏗鏘有力,但所提出的問題卻都是老生常談,而幾位CEO給出的也都是十分套路式的回答,甚至很多措辭都和網上提前流出的答辯文稿隻字不差。更有意思的是,本應是聚焦反壟斷問題、專業性極強的聽證,卻被生生開成了一場政治真人秀

貳  ||在這場聽證會上,議員們究竟拷問了CEO們哪些問題呢?第一類問題,是關於這些科技企業當前的市場力量的拷問。所謂“反壟斷”,當然要先確定了有“壟斷”才能被反。第二類問題,是關於壟斷行爲的。當然,由於四家企業的業務範圍差別很大,所以被問及的具體問題也有很大不同。

叄  ||  對於科技企業來講,如何判斷一個行爲究竟是合理的,還是對其本身市場力量的濫用,變得十分困難。在經營上,現在的科技企業基本都採用了平臺模式。和傳統企業“低買高賣”的盈利模式不同,平臺的盈利主要是通過提供交易場所和匹配、撮合交易的服務。這本來是平臺的一個優勢,但平臺在經營中能否使用這種優勢,就成了一個問題。

聽證會緣何而起

美國東部時間7月29日,蘋果、亞馬遜、谷歌、臉書這四大科技巨頭的CEO罕見地亮相於同一場會議。不過,和往常的各種峯會、演講不同,這場會議並沒有專門爲這四位重量級嘉賓準備鮮花和掌聲。等待這“四大天王”的,只有十幾位眈眈的議員和一連串直擊靈魂的拷問。

這場嘉賓陣容極爲豪華的會議,就是由美國衆議院司法委員會組織的“平臺與市場力量”聽證會,而會議的主題就是調查上述四家大型科技公司可能存在的壟斷問題。從去年6月開始,司法委員會就對以上四家企業展開了反壟斷調查,而這場聽證會就是此次調查的一部分,也是調查報告發布之前的最後一步。

根據衆議院反壟斷小組委員會主席戴維·西西林(David Cicilline)的介紹,始於去年的這次調查是“近50年來美國國會進行的首次重大反壟斷調查”。作爲該調查的“結題會”,本次聽證會的規格之高自然不言而喻。很多評論認爲,這場聽證的歷史意義可能要比1998年比爾·蓋茨參加的國會聽證更爲重大,很可能會影響美國,甚至全世界科技公司的發展方向。有消息稱,爲了保證聽證的效果,司法委員會進行了精心的準備,準備的文件達到了130萬份,組織的採訪也達到了數百個小時。

然而,從現實的效果看,這場本應十分莊重、威嚴的聽證會似乎並沒有開成它本來應有的樣子。議員們的詢問雖然鏗鏘有力,但所提出的問題卻都是老生常談,而幾位CEO給出的也都是十分套路式的回答,甚至很多措辭都和網上提前流出的答辯文稿隻字不差。更有意思的是,本應是聚焦反壟斷問題、專業性極強的聽證,卻被生生開成了一場政治真人秀:一會兒是四位CEO聲淚俱下地講述自己的成長故事;一會兒又是兩黨議員爲本黨利益爭得不可開交……真是好不熱鬧!最爲搞笑的是,還有一位議員一臉嚴肅地問臉書CEO扎克伯格爲什麼封了特朗普之子的賬號,搞得扎克伯格一臉迷惑,不知所措,很久之後才說出一句“那是推特乾的……”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聽證會現場的場面十分“熱鬧”,甚至還有點黑色幽默的味道,但從某種意義上講,這種場面卻十分恰如其分地折射出了本次聽證會的背景。熟悉美國政治的讀者應該知道,共和黨和民主黨這兩黨之間在政治主張上存在着巨大的分歧,經常在各種場合不對付。在反壟斷領域,兩黨的對立也是十分明顯的。通常來說,在民主黨執政時期,政府就會熱衷於用反壟斷來“修理”大型企業,而在共和黨執政時期,針對大企業的反壟斷活動就會少很多。而這次,在針對大型科技企業的問題上,兩黨的觀點卻出現了驚人的一致。

爲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經濟層面的原因。這主要表現爲近二十年來大型科技企業的異軍突起。和傳統的企業相比,大型科技企業的成長要遠爲迅速,其規模要遠爲巨大,業務範圍也遠爲寬廣。對於這樣一種看起來非常陌生、膨脹速度又很快的陌生物種,無論是共和黨還是民主黨,都本能地懷有一種恐懼感。在這樣的背景下,採取必要措施對其進行控制就很容易成爲兩黨的共識。

其次是社會和政治層面的原因。幾乎與大型科技企業迅速崛起的同時,美國正在走向一個社會矛盾高發的階段。經濟放緩、失業增加、貧富分化加劇,在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美國國內的仇富情緒不斷高漲。面對洶洶的民意,兩黨都急於尋找一個可以吸引民衆關注的靶子,而大型科技企業正好就是這樣一個靶子。對於民主黨來說,打擊這樣的新生權貴正好體現了其倡導大政府、維護社會公平的政治主張;而對於共和黨來說,這些科技企業同支持自己的老權貴們不是一路人,甚至還經常動老權貴們的奶酪,因此通過打擊它們來樹立自己的形象正好是再好不過了。

最後是一些直接的偶然因素。這次被調查的四家企業,其實正好也是特朗普政府所討厭的企業。谷歌曾經在其搜索引擎中惡搞過特朗普,讓人們在搜索“傻瓜”時會出現特朗普作爲搜索結果;亞馬遜收購的媒體,如《華盛頓郵報》等則是反特朗普的重要媒體陣地;而蘋果和臉書,在2016年美國大選時,也都選邊站在了希拉里一面。科技企業的這些行爲,一直讓特朗普恨得牙根癢癢。在他的默許甚至授意之下,一貫對反壟斷不太感冒的共和黨人會向科技巨頭們揮舞起反壟斷大棒,也就不那麼奇怪了。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兩黨雖然在反對科技巨頭這個點上達成了一致,但其主張卻是不一樣的;雖然想要制裁科技企業,但卻對科技企業的運作缺乏足夠的瞭解。也正是由於這樣的原因,一場本因嚴肅、專業的聽證會纔會透露出太多的不專業,凸顯出明顯的兩黨紛爭。

那麼,科技巨頭們對於這場可能決定它們命運的聽證會的態度又是如何呢?答案是並不那麼在乎。原因其實很簡單,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之下,它們是爲數不多的、具有活力的企業。所有參與聽證會的CEO都知道,儘管政客們並不喜歡自己,但在當前卻離不開自己。因此,即便最終自己會遭遇懲罰,也不過是象徵性的罰款,完全不會傷筋動骨。基於這種判斷,他們的答辯策略就是表現出對政客們的順服、同時強調自己對就業和經濟增長所起到的貢獻,而對實質性的問題,則儘可能顧左右而言他。正是在這種策略的指導之下,本該在聽證會上出現的脣槍舌劍也被替換成了談感恩、表忠心和“打太極”。

聽證會問了什麼

那麼,在這場聽證會上,議員們究竟拷問了CEO們哪些問題呢?總的來說,這些問題大約可以分爲兩大類:

第一類問題,是關於這些科技企業當前的市場力量的拷問。所謂“反壟斷”,當然要先確定了有“壟斷”才能被反。在反壟斷實踐當中,所謂的“壟斷”有兩重含義:一重是“壟斷”的狀態,它主要指企業在市場上具有了足夠高的市場力量,能夠有效地對價格或者其他的交易條件進行操控;另一重則是“壟斷”的行爲,也就是說,企業有沒有濫用自己手中的市場力量,以此來排擠競爭、損害消費者利益。根據當前比較通行的觀點,是否具有相關的濫用行爲是判定企業是否壟斷的最重要標準,而所謂的“反壟斷”基本上也都是反“壟斷行爲”而不反“壟斷狀態”。不過,這並不是說狀態本身不重要。事實上,它是相應行爲產生的前提。也正是因爲這個原因,所有的反壟斷調查幾乎都會從對市場力量的調查入手。

在聽證會上,四家企業都異口同聲地否認了自己具有充分的市場力量,不過給出的理由各不相同。

蘋果CEO庫克的策略最爲直接,就是用市場份額來爲自己辯護。他強調,自己在所有的業務領域所佔的市場份額都不算高,例如在手機領域,三星、華爲的份額都高過自己。應該說,從策略上看,庫克的回答雖然簡單,但卻是十分有效的。根據傳統的反壟斷經濟學,鑑別市場力量的最關鍵標準就是市場份額(注:這個觀點並不正確,這一點在後面會進一步說明),因而只要抓住了市場份額小這點,就可以很好回應議員的質疑。

然而,這種策略對於亞馬遜和谷歌來說顯然不適用,因爲它們在自己的業務範圍內所佔的市場份額實在是太高了,如果直接用市場份額標準,就會一下子把自己套進去。面對這一狀況,兩家公司的CEO採用了另一個思路,就是擴大相關市場的範圍。反壟斷中所講的市場份額,都是在一定的相關市場下展開的。因此只要能把自己的相關市場說得足夠大,自己的份額就可以對應地縮小。基於這個判斷,亞馬遜的CEO貝佐斯不斷強調線上零售和線下零售應該屬於同一相關市場,沃爾瑪等線下零售巨頭和自己進行着激烈的競爭。如果考慮這些競爭,自己的市場份額就很小,當然也不具有足夠的市場力量。而谷歌的CEO皮查伊則試圖說服議員搜索引擎與社交媒體、智能音箱等產品屬於同一相關市場,彼此之間具有密切的競爭關係。

與其他三位CEO不同,臉書CEO扎克伯格的答辯更多將關注放在市場的動態競爭上。他強調,雖然臉書的市場份額很高,但整個社交媒體市場有很高的開放性,隨時會有新對手進入。這個論證本身是很有道理的,也在很大程度上符合現實。但小扎爲了說明自己面臨的競爭的激烈,還專門指出了TikTok等對手的威脅,並強調如果對臉書進行制裁,就是幫助了中國。對比其他幾位CEO的就事論事,這種把經濟問題政治化的處理策略多少就顯得有那麼一些不厚道了。

第二類問題,是關於壟斷行爲的。當然,由於四家企業的業務範圍差別很大,所以被問及的具體問題也有很大不同。

其中,庫克被問及的問題主要有兩個:一是蘋果公司是否存在着利用app store打壓競爭對手,爲自己的軟件創造競爭優勢的行爲;二是蘋果如何解釋其“蘋果稅”,也就是用戶在購買app以及進行應用內購買時所需支付的30%費用。這本來是兩個很尖銳的問題,但庫克卻十分藝術地採用了避實就虛的回答。對於第一個問題,他解釋道,蘋果的app store從最初的500個app發展到瞭如今的170萬個app,作爲看門人,蘋果所做的就是把門越開越大,爲更多的開發者提供服務。而與此同時,蘋果本身只有60個app。顯然,庫克的這個回答主要是把議員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的貢獻上去,而對於自己究竟有沒有用特別的手段來打壓對手這個問題則一筆帶過了。對於第二個問題,庫克則解釋說,30%的佣金是爲了更好地服務開發者,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但至於爲什麼抽成比例一定要這麼高,庫克則巧妙地選擇了避而不談。

亞馬遜的CEO貝佐斯被問及的問題主要是和“自我優待”相關的。具體來說,他被質詢,是否存在着蒐集平臺上的商戶數據,用以幫助自營業務的行爲。對於這個尖銳的問題,貝佐斯痛快地選擇了“甩鍋”策略,推說這種現象是個別員工的行爲,公司範圍內並沒有出現系統性的現象——這個架勢倒是讓人們不禁聯想起了某些愛把問題推給“臨時工”的領導。

在谷歌的CEO皮查伊被問到的問題中,有兩個最爲重要。第一個問題是,谷歌是否存在着蒐集用戶數據、操控搜索結果,以此影響政治的行爲;第二個問題則是谷歌有沒有利用自己在搜索上的優勢,把自己的產品放在更爲顯著的位置。對於第一個問題,皮查伊解釋道,谷歌從來不曾有過對搜索結果進行操控的行爲,當然更不會以此去影響政治。他指出,谷歌確實會蒐集用戶的數據,但這都是爲了爲用戶提供更好的使用體驗,而不是其他目的。對於第二個問題,皮查伊則沒有正面回答,而是打起了太極。他先是強調,谷歌在現實中面臨很多對手,隨後又說明,谷歌上面的一半搜索結果其實來自亞馬遜。至於究竟谷歌是否存在議員所詢問的問題,皮查伊則選擇了含糊其辭。

在四位CEO中,扎克伯格被問到的問題是最多的。這些問題中,最爲致命的是關於其收購策略的。衆所周知,在業內,臉書素以彪悍著稱。爲了避免潛在競爭對手的挑戰,它對於新崛起的、可能在未來對自己的業務構成挑戰的企業要麼收購,要麼通過模仿將其擊垮。在聽證會上,議員們就詢問扎克伯格,在對Instagram進行收購時,是否具有以上動機,是否採取了威脅性的行爲。對於這個問題,扎克伯格很意外地爽快承認了自己當時確實感覺到了競爭的威脅。但隨後,他話鋒一轉,首先強調了當時強硬的收購作風完全是爲了生存所迫——因爲如果不收購Instagram,自己就可能在競爭中失敗。通過這個策略,他巧妙地把一場狩獵描繪成了一次正當防衛。然後,他又暗示,這場收購是通過了反壟斷機構的審覈的,把甩給自己的鍋甩到了反壟斷機構的身上。最後,他還不忘玩了把煽情,強調臉書所信奉的就是民主、競爭、包容和言論自由等美國主流價值觀,用政治表態巧妙地迴避了進一步的盤問。

除了以上和反壟斷相關的問題外,議員們還對幾位CEO提出了包括“是否有證據顯示中國竊取了美國技術”在內的一些額外的問題。限於篇幅,對這些問題就不再一一介紹了。

在此次聽證會前,曾有不少人預測反壟斷調查的壓力有可能影響人們對於科技巨頭們未來業績的預期,造成其股價的下挫。而事實則恰恰相反——在聽證會的當天,四家企業的股票都出現了上漲。很顯然,市場的反應已經揭示了這場調查最可能的走向。在疫情肆虐的情形下,美國政府在拉動就業、刺激經濟等諸多方面還需要仰賴這幾家企業,因此大概率不會對它們採取嚴苛的反壟斷措施,最有可能就是罰一筆款了事。有意思的是,就在聽證會後的一天,這四家公司又不約而同地在下午四點發布了自己的最新財報。根據財報,這幾家公司即使在疫情肆虐的情況下,業務都實現了可觀的增長。這也可以印證,儘管看起來很熱鬧,但事實上反壟斷的調查幾乎沒有,也不會對這些企業產生什麼實質性的負面影響。從這個角度看,此次聽證會可能產生的直接影響恐怕並不會像先前人們想象的那麼大。

聽證會帶來的思考

需要指出的是,儘管從整體上看,7月29日的聽證會充滿了政治秀的成分,但在其中提出的很多問題依然是值得我們思考的。隨着互聯網的發展,中國也和美國一樣,誕生了一大批大型科技企業。有意思的是,美國有GAFA(谷歌、亞馬遜、臉書、蘋果),中國也正好有BATH(百度、阿里巴巴、騰訊、華爲),連主營業務都幾乎是一一對應的。因此,美國對於科技企業的煩惱,中國基本也都有,而美國關於科技企業的爭議,中國也都能找到對應。

目前,中國對科技企業的態度總體上是寬鬆的,但最近幾年中,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對於是否要繼續延續這種態度提出了疑問。“二選一”、“殺熟”、“數據壟斷”等話題不斷見諸報端,不少人呼籲要動用反壟斷法對“超級平臺”進行制裁。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應該對大型科技企業採取何種態度,就成了一個問題。而在這種背景下,美國的這次聽證會至少可以爲政策制定者們提供一些思考的角度。

在我看來,聽證會中提出的以下幾個問題是很值得我們思考的:

1、反壟斷的目標究竟是什麼?

關於這個問題,學界和政策界都一直存在着巨大的爭議。在反壟斷法誕生之初,它強調的目標主要是保護競爭、維護公平。而隨着經濟學,尤其是芝加哥學派的經濟理論在反壟斷領域影響的擴大,這個抽象的目標很快就被效率和社會福利所取代了。根據這種觀點,只要一個企業總體上能夠提升效率、增進社會福利,那麼即使它佔有很高的市場份額,甚至有一些所謂的壟斷行爲,也不應該受到處罰。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裏,這種觀點都是反壟斷界的主流。但是,近幾年來,新布蘭代斯學派在反壟斷領域的影響不斷擴大,不少學者主張將公平這個目標重新引入反壟斷法,甚至還呼籲在反壟斷法的目標中加入保護民主等十分鮮明的非經濟目標。在這次聽證會中,反壟斷小組委員會主席西西林專門聘請了因《亞馬遜的反壟斷悖論》一文而名聲大噪的法學家琳達·可汗(Lina Khan)來作爲顧問,而後者正是布蘭代斯學派的重要代表。正是由於這個原因,關於科技企業是否會利用自身的力量來干預政治、影響選舉等話題也被加入到了詢問的問題當中。

究竟反壟斷是應該更強調經濟目標,還是在強調經濟目標的同時承擔更多的政治、社會目標,關於這點,恐怕永遠難以形成完全的共識。作爲一名法律經濟學的研究者,我無意評論兩種觀點在初衷上的優劣。僅從技術角度看,如果讓反壟斷承擔太多的目標,則很有可能造成多目標之間的協調失靈,從而導致法律的難以執行。從這個角度看,我個人還是偏向於將反壟斷的目標限定在相對較小的經濟領域,而將其他的職責交由其他法律完成。

2、如何定義競爭?

反壟斷的一個重要目標是保護競爭。但究竟什麼是競爭呢?這個問題並不是十分直觀的。根據諾獎得主喬治·斯蒂格勒爲權威的《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詞典》撰寫的詞條,任何個人、企業、組織對於稀缺物品的爭奪都可以被定義爲競爭。從這個角度看,競爭的範圍是很廣的,形式是十分多樣的。

在傳統經濟條件下,競爭是相對簡單的。一般來說,只有提供類似的商品和服務的企業纔可能會相互競爭。但隨着新經濟時代的降臨,這一現象早就發生了改變。在科技企業之間,競爭經常是跨界的。舉例來說,當議員詢問谷歌CEO皮查依是否認爲谷歌夠成壟斷時,皮查依就回答,谷歌面臨很多競爭。儘管在美國的搜索引擎市場上,谷歌的份額高達85%。但如果我們解構搜索引擎,就會發現其本質不過是一個信息分發的中介,而在現實中,社交媒體、智能音箱,甚至即時通訊軟件都能實現類似的功能。如果考慮到這種跨界競爭的可能,那麼谷歌面臨的激烈就十分激烈了。

現在,我們在談到國內的一些大型科技企業時,也經常會說它們在某個市場上是壟斷的。當我們這樣說的時候,很可能已經先入爲主地縮小了它們所面臨的潛在競爭者的範圍。顯然,在研究反壟斷問題時,我們絕不能這樣先入爲主,而應該根據具體情況科學界定案件涉及的相關市場,然後再在相關市場中討論競爭。

3. 如何判斷市場力量?

在傳統的反壟斷分析中,執法者經常用市場份額來推定企業的市場力量。在包括我國在內的很多國家,都把這個思路寫入了《反壟斷法》。但是,隨着科技巨頭的興起,市場份額和市場力量之間的關聯正變得越來越弱。在這種情況下,用市場份額這個指標來推定市場力量的做法也變得越來越不可靠。如前所述,在聽證會上,議員質問庫克是否認爲蘋果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庫克就直接以蘋果在各個市場上的份額都很低來推脫。從某種意義上講,庫克是誠實的。以蘋果最主要的產品——手機爲例,根據英國調研機構Canalys發佈的消息,2019年蘋果手機在全球的銷售份額僅爲14.5%,遠低於三星的21.8%,也低於華爲的17.6%。但與此同時,庫克又是狡猾的——只要我們對手機市場比較熟悉,就不難知道蘋果對於手機的價格控制力是最強的。事實上,它的利潤率要遠高於其他手機,即使進行較大幅度漲價,依然有大批“死忠”客戶支持。反過來,對於一些企業來說,雖然市場份額很高,但其實際的市場力量卻很小。例如,一些電商平臺,其市場份額看似很高,但只要它一漲價,上面的商戶就馬上會出現大規模流失。因此,它們的份額雖高,但市場力量卻很小,可以獲得的利潤也未必高。從這個角度看,要認定科技企業的市場力量,除了看市場份額這個傳統的指標外,還需要藉助其他指標。但是,究竟哪些指標是可供借鑑的,這一點還有很多爭議,還需要進行探索。

4.如何認定壟斷行爲?

在一段時間內,反壟斷執法者曾經非常在意市場份額等結構性指標。只要一個企業的市場份額超過了一定的值,就可能遭到制裁。這種處理思路的理論基礎是所謂的“結構-行爲-績效”(Structure-Performance-Conduct,簡稱SCP)理論。這種理論認爲,市場的結構決定了企業的行爲,而企業的行爲則決定了經濟績效。但隨着研究的深入,人們開始發現高的份額未必產生市場力量,因而也未必能支持壟斷行爲。所以在現在的執法中,已經開始逐步減少對份額等結構性指標的重視,而更爲強調壟斷行爲。在一般情況下,只有發現了壟斷行爲,執法者纔會進行處理。

然而,對於科技企業來講,如何判斷一個行爲究竟是合理的,還是對其本身市場力量的濫用,就變得十分困難了。在經營上,現在的科技企業基本都採用了平臺模式。和傳統企業“低買高賣”的盈利模式不同,平臺的盈利主要是通過提供交易場所和匹配、撮合交易的服務。而在這個過程中,平臺不僅可以使用自己的力量來影響交易,還可以獲得數據等寶貴的資源。這本來是平臺的一個優勢,但平臺在經營中能否使用這種優勢,就成了一個問題。例如,在本次聽證會中提到的亞馬遜的自我優待問題,以及谷歌爲旗下產品導流等問題,就都可以歸入類似問題。初看之下,亞馬遜和谷歌確實很霸道,但作爲基礎設施的搭建者,它們難道就不能在使用基礎設施時讓自己優先一下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這是否會打擊它們提供基礎設施的積極性。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它們的霸道行爲或許就可以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了。

進一步的,當企業搭建平臺時,它其實還扮演了一個市場提供者的角色。我們知道,在線下,爲了維護市場秩序,市場經營者是有權決定誰能進入市場、誰不能進入市場的。那這個邏輯在線上是否繼續適用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蘋果對app store上的開發者的控制就可能是合理的了。

事實上,很多聽證會上被問到的行爲,我們在國內都能找到類似的影子。例如天貓和京東的“二選一”之爭、騰訊與字節跳動之間的封殺爭議,從本質上講,都和這些問題有着共通之處。個人認爲,對於這些看似蠻橫、霸道的行爲,我們應該更爲理性的看待。既要看到其潛在的不利之處,也要看到其合理性,在權衡各方面利弊之後,才能作出最終的判斷。

5.如何規制壟斷行爲?

現在提到反壟斷,很多人就會自然而然地把它和一個詞——“拆分”結合在一起。尤其是很多國內媒體,在報道這次聽證會的時候,都忍不住加上了一句“可能會影響到以後如何對這幾家企業進行拆分”。是的,拆分是反壟斷工具箱中的一個選項,似乎也是最刺激,最符合大衆心理的一種。但在實踐當中,自上世紀80年代AT&T被拆分之後,這個選項就很少被拿出來使用過。爲什麼呢?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現在的企業越來越趨向於整體化,業務之間的交叉性越來越大,幾乎是牽一髮而動全身,這會使得拆分很難下手。如果硬要拆,可能會帶來巨大的效率損失,從社會總福利的角度看,很可能得不償失。而對互聯網企業來講,拆分的難度還要遠遠大於傳統企業。傳統企業至少還有地域,有資產,因而可以按照這些來拆。但互聯網企業有什麼呢?以臉書爲例,它就是一個社交網絡,用戶分散在全球。如果硬要拆,恐怕只能把各個國家、各個地區的業務都獨立出來單獨組建網絡。但真要這樣的話,客戶的體驗就會受到嚴重的破壞,顯然這會完全違背反壟斷的初衷。

由於拆分這種強硬的規制行爲現在已經越來越不可行,所以在實踐當中通常只能以罰款的形式來對壟斷行爲進行處罰。不過,對於現在的大型科技企業來講,即使數十億、上百億的罰款也只是“毛毛雨”。很多時候,企業在接受罰款之後,甚至會由於利空出盡而迎來股票大漲,而其市值的增長很可能就要比罰款的數額高得多。很顯然,試圖依靠這樣的方式去規制壟斷,幾乎是徒勞的。當然,規制機構也可能通過出臺禁令,直接干預商業模式來實現規制。不過,由於專業性的問題,這種規制方式經常會帶來過大的副作用。

綜合以上分析,我們看到,現在常用的反壟斷措施,在現實當中,要麼事實上不可行,要麼效果很差,因此面對科技企業可能存在的壟斷問題,究竟如何進行規制,到現在爲止我們依然沒有一套現成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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