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所高中學校忍俊不禁學校老師們制定了一項制度:要求老師們除了白天上班以外,晚上還要坐2小時晚班。

於是就有老師給上級反映:我們學校的領導們,不顧一線老師們的身體健康,訂了制度讓老師們晚上坐班。可是學校的領導們制定的這個晚坐班制度,領導們自己卻不來遵守。領導們晚上不用坐班,甚至有的領導還在老師們晚上坐班的時間去校外喝酒。

學校老師認爲制定並執行這樣的制度實在是人爲製造的學校的內部矛盾,老師很不樂意,白天下班了,再來學校坐晚班。所以很多老師心裏不情願,說這樣做會影響老師們的作息和身體健康。於是向上級領導投訴,要求一方面是取消這一不合理的晚坐班制度,一方面是要實行這樣的制度,學校領導要帶頭執行,也在這個時間坐班。

這一投訴,反映到上級主管部門,得到了重視,於是就督促專門的機構下來學校進行調查覈實。不久後,就給老師們做了回覆。

回覆是這樣寫的:

第一,各科的教師工作量都有明確的規定。

咱們學校一高是省級示範性高中,學校制定各項制度,是爲了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和工作的正常開展。

工作量是根據不同科目,給予了不同的賦值。比如語文、數學、英語:一個班一週開6課時,任教兩個班爲1個相應科目老師的滿工作量。其他的高考科目:一個班一週開5課時,任教三個班爲1個相應科目老師的滿工作量。其他不參與高考的科目,一個班一週開4課時,任教四個班爲1.05個滿工作量。對於任教的班數達不到上面規定的班數的按比例摺合計算。

第二、安排晚上坐班兩個小時符合規定

根據以上工作量測算後,加上老師上課的工作量、輔導、集體教研等,一個老師白天的工作量基本不多於5個小時,其他時間是老師的自由時間;但是學校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老師們上課、輔導後,得有充足的時間來安排備課、教研、批改作業等,這些工作需要一定時間來保證,學校就規定用晚上2個小時作爲集體工作時間。目的是保證備課的充分性,保證教學質量。

執行這一制度後,對於老師們來說,一天工作時間也不超過8個小時,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內。

第三,不上課的老師和領導也有規定

大一點的學校,會安排一些人從事管理和工勤工作,不上課。這所學校是怎麼規定的呢?

經過調查,這所學校是這樣規定的,不上課的處室崗位人員及管理崗位人員白天上班要簽到,每天工作時間爲8個小時,爲教育教學服務的崗位晚上也要值班,老師2個小時的坐班時間內,也有領導值班。

而且,對今後的工作,督查部門還提出了要求:

學校要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晚坐班的管理和檢查力度要加大,學生上自習要做到學生在老師在,坐班做到老師在值班領導在。

學校向上面提交一份有關坐班安排詳細說明,給廣大教職員工進行解釋,讓教職工監督落實。

對於這一投訴,老師們想讓取消晚上坐班制度,但是投訴的結果是要加強晚上坐班管理了。有人就說了,不投訴,坐班可能還管得松一點,你這一投訴,管理會更加嚴格了。還不如不投訴呢?

對於這一問題,你是怎麼看的?學校有必要讓所有老師都來晚上坐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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