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青少年因電動平衡車頻繁受傷事件,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祕書長陳音江認爲,有關部門要加快制定電動平衡車相關的安全標準,生產商要實施一些嚴格的安全認證,確保生產出來的產品是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是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安全要求的。

陳音江表示,第二個是生產企業在生產和銷售電動平衡車的過程當中,要對這種使用中的風險,要在顯著的位置,以顯著的方式來提醒消費者去注意。那麼另外我們的消費者在使用,也一定要考慮到它這種安全的因素,不要違規到道路上去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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