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許某到商城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警稱:其在商城縣城關鎮被一自稱陳某的男子騙走1萬7千元錢。接警後,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調取和固定相關證據。通過偵查,民警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系商城縣鮎魚山人周某。商城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走訪調查和技術手段並用,將剛剛潛回家中的周某抓獲歸案。

經查,受害人許某在微信中認識了周某,周某在微信聊天中使用了化名,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在與許某交往中,他自稱是杭州承包建築工地的老闆,可以借二十萬元給許某做生意,並由此獲得了許某的信任。兩人相約見了面,周某以各種理由讓許某給其轉賬,許某沒有拒絕,先後分五次將自己存的和借來的一共1萬7千元錢通過微信轉給了周某,周某收到錢後就刪除了許某的微信和聯繫方式,發現上當的許某隻能報警求助。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依法批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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